加通社渥太华电 ; b W2 R# ]- M; H) @6 b
最高法院命令重审一位爱民顿男子,被判恶毒殴打公寓管理员的案件。9 M0 E: y8 T( S& ^! Z
泰斯基(Leo Teskey)於2000年11月,把米勒(Dougald Miller)殴打成不能动弹的瘫痪人,他被裁定极端危险,判终身监禁。8 Q5 f a" K5 V' d A: R
但加拿大最高法院周四,以6比3推翻对泰斯基暴力攻击以及其他罪名的判决,理由是主审此案的法官,没有及时提供判决的书面依据。* u, `$ T6 s$ h" w- R( ~. J7 b' h
省法院法官科比(Brad Kerby)2002年口头作出泰斯基有罪判决,但直到11个月以后,才呈递判决的书面依据。此时泰斯基已经上诉,他的律师说,科比的书面依据是改动过的,是为了反驳上诉中提出的理由,而非反映审判中的情况。/ `8 c. U8 q' x) A: T* X
最高法院法官查容(Louise Charron)代表最高法院多数法官意见指出,科比確实在看到上诉內容后,编写他的书面依据。不过,她也说,这个判决可能引起公眾质疑,以为正义未得伸张。但是此案危险性在於,法官可能在庭审结束后很长时间,「以结果来推动理性」,导致法官回溯性地「辩护判决」,而非单纯基於案件事实「达至判决」。 d2 r! l( U5 i8 d& t$ y/ B
泰斯基在2005年被裁定为危险的攻击分子,有证据显示,他被確诊患有精神病,具有长期暴力史,包括向爱民顿一警员开枪、残酷殴打一个两岁儿童。当局试图在1995年指控他危险並判处监禁,但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