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K" O& {' a/ B. N 佛经里有明确说明,还在凡夫地时,不可以用自己的身体、血肉做布施或供养,比如说:把眼珠拿出来做供养,把自己的胳膊砍掉做供养。因为凡夫还是有感受的,有感受就有疼痛,若过后变成了残疾,生活就不方便了,遇到这些对境时,心里肯定会后悔的,这样,功德就没有了。虽然这样做决心很大,很了不起,但是没有功德。 t- {; d" T+ }* A 8 o; D, `: ?5 b' \2 G 佛经明确的说明,在凡夫地的时候,不可以这样做。真正到了十地以上圣者的境界,有必要时才可以做。因为不会有痛的感觉,这样不会后悔。关键在于心里真的放下了,那么是可以这样做的。" N! T* B# A& f1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