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老人已经遇到2次这种情况了、都是在北京机场国航办理托运行李时、明明按照加航的规定是不超重的(2个23公斤)、但是国航说必须按照中国国内的标准计算就是每人20公斤、这样一下就超出20多公斤(每公斤罚款16元)……机场的人说这是新规定、我记得一直都是以国际航班的行李标准计算的啊、现在咋变成这样了?这样的做法合理吗?谢谢!+ a9 E9 O$ S' Y- R @% W#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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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爸是6月份从哈尔滨过来的,也是按照加航的标准带了2个23公斤的行李,当时出境时在哈尔滨机场和北京机场都没有发生行李超重的情况。4 r2 T' M, N/ u, K&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