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海外且获定居资格的中国大陆地区居民,依照外交部领事事务局《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八条之规定可经得主管部门审批后取得中华民国护照。' V: d2 n0 ]9 h: J- e, V. b
中华民国普通护照之适用对象为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 依照中华民国外交部《护照条例施行细则》,旅居海外发达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若得该国永久居民资格(绿卡),亦可以申请中华民国护照,但须缴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C! r) t3 Z( v0 F8 E, n. r# {0 n+ @
如果可行的话 也可以保留中国国籍了哦 虽然是中华民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