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是有了耶穌基督,才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人的生命在神的眼中不是真實的生命。因為人的生命是短暫的,是會過去的。在神的眼中看,只有存到永遠的才是真實的。凡不能存到永遠的、會過去的、短暫的,都不是真實的。照著這個標準看,人的生命不是真實的生命,只有神的生命才是真實的生命。 ( o2 e# o- \/ Y. T$ b8 v- ]( W* |4 L `: o e4 t" y6 i
在神的眼中,神聖、永遠的生命是化身在耶穌基督,就是神的兒子裡面。神的兒子來到地上,就把神的生命帶到地上。祂自己就是神聖生命的化身。二千年前,祂在地上過了三十三年半的生活,顯出一種完美的生活,把這個生命完完全全彰顯出來、活出來了。然後為著救贖的緣故,祂需要上十字架受死。但是死亡並不能拘禁、限制、捆綁祂裡面神聖的生命,所以祂從死人中復活了。祂的生命是復活的生命,並在復活裡成了賜生命的靈,在復活裡把祂這神聖、永遠的生命分賜到所有願意相信、接受祂的人裡面。祂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下)願意相信接受祂的,就得著這神聖的生命,就有了生命。正如聖經所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 I r% W4 s t
b$ B1 G0 v% _4 \神的生命比人的生命好在哪裡?有什麼特徵?在此簡單地把神的生命與人的生命作一個對比。7 ]! W, Q6 c' h, D1 u/ P5 ]8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