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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政策反应,值得一看---------他们离婚,他们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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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06-3-30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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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的张勇又离婚了。2月中旬。他和结婚半年的52岁的“妻子”,在重庆高新区人和街道民政所办理了离婚手续。; |4 j2 [8 m$ k9 ~
  这是张勇第二次离婚,他漠然地说:“我已经想不起她的模样了。”0 R9 V2 ], N3 g2 u/ J# ~) Z
  张勇是人和第三期征地安置农转非人员,第三期安置人员近4000人,他们在短时间内集体性地经历了离婚,结婚,目的是为了多换一套房子。现在,当地政府颁布了新政策,他们的愿望落了空。于是,他们不得不再次离婚。
; b# G% V( H. W2 V, m; a% m8 {  荒诞婚姻游戏的背景,是城市化不可阻挡的滚滚车轮,离开土地的农民们,与切身的政策作最后一搏,以期获得现实利益。
" D8 j# `$ M; L0 Z+ t5 [  离婚狂潮- a; S9 C5 ~* k
  2月26日,人和街道结束了为期三天的第三期安置人员的选房工作。
# O) H/ }7 s* Y4 }, Y, C  选房中的一个明显现象是,户型为一室一厅的房子出现较大缺口。人和街道在选房的简报中说,这是因为“群众突击离婚分户的现象突出”。
! d% q; l) |' M( Q2 o9 c  x: R  这是发生于2005年至今年2月的“婚变”风潮的后遗症之一。原人和街集乐村村民曾松告诉记者,三期安置人员可谓人手一本离婚证书,少数未离的,只是因为不够法定条件。有的是全家“婚变”,曾松全家7口人,除了小孩,其余6人全部离婚,然后再婚。甚至90多岁高龄的老人也参与其中,由子女们背着来到民政所离婚,然后再次背来与陌生人结婚。
- W" u7 y: d9 W& g9 z5 a6 y  再结婚的对象,政策要求的条件是主城九区一县的城镇居民,无房。急于“择偶”的村民只要对方符合条件,对年龄相貌都不计较。在人和街道民政所的婚姻登记册上,夫妻条件悬殊的比比皆是,有老头和年轻女子,也有年轻男子和八旬太太,年龄相差最大的46岁。
5 {: c9 o( c. T' o' X0 p4 z  双方在婚前有口头或书面协议,只登记,不同住,分到房后离婚。双方一般在登记时见一面,程序完成就告别。“以后即使遇上,也没人想得起那是自己的合法妻子或丈夫。”当然,作为“补偿”,每个村民们要付对方5000到8000元的“感谢费”。4 n, n! ~; S. N6 N/ }6 N
  婚姻登记部门从来没这么热闹。以前每天仅办理两三起婚姻登记的民政所,在去年12月底和今年1月的高峰时刻,一个工作人员一天要办理上百对“夫妻”的手续。曾松说,民政所9点上班,5点人们就开始排队了。6 Q) s4 u4 j* A) a- _5 s: Q
  这样的婚姻大多为利。按照重庆市政府1999年颁布的55号令《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安置人员每人可补偿20平方米的房屋;离婚的家庭可以分成两套房屋,多的面积以750元/平方米购买;如果离婚后再婚,而配偶是城镇居民且无房屋居住的,还可以征购12平方米的房屋,价格为240元/平方米。
4 X1 T% u, l* U- A& J: b) j8 @  以一个三口之家为例,按照人均20平方米计算,他们可以分到1套60平方米的2室1厅。如果离婚,分户一方可增购1套40平方米的1室1厅,多出的房屋面积,以750元单价补缴,成本仅3万,而40平方米的类似房屋,在人和地区的市场价为8万元左右。, d& |5 c/ m" ?
  如离婚后再婚,再婚后只有一室一厅的原配偶,可换一套60平方米的2房1厅。这60平方,有12平方米按240元单价计,另48平方米单价为750元,付出不到4万元。而同类的2室1厅房屋,在人和的市场价为11万元左右。: w# J' K* Q- q( D
  如此算来,一个离婚的家庭通过一系列的婚姻形态变更,所得安置房由一套2室1厅变成了2套,并可多赚7万元。
* X, \; Y' M& f0 X  这样的账,人和三期安置村民都能倒背如流。这是个有着丰厚的获利,又符合国家政策的捷径,很难不受诱惑。于是从2005年,轰轰烈烈的“婚变”开始了。7 Y. A+ i, L% _7 z; B8 Z
  据人和街道民政所统计的数据,第三期安置涉及4000多村民,2005年下半年,离婚的1789对,结婚的564对,离婚率达98%。
# t/ \' x3 q" q$ {0 }5 N* D  农民的计算
7 h& v  Y3 D2 p4 r) G) J  q5 Q4 R, L  “对待征地住房安置,市政府的政策设计是很人性化的,不仅允许分户,而且对离婚后可能再婚的情况也有所考虑。”人和街道办事处主任蒋兴益认为这个初衷遭到了背离。
% V& a2 S7 A1 z2 g, l" C4 f  蒋兴益说,结婚离婚是公民的权利,政府不可能去分辨其中的真假,但其中不乏想钻政策漏洞的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德,造成恶劣的影响。
' A/ `0 v' s0 N9 m! Q8 r  但参与这场离婚风潮的当事者们,对于“道德沦丧”的指责并不认可。一位女性当事者说,“这样做也是万不得已,对自己也是一种伤害。”4 Y3 [3 G' E; B7 {' |8 n- B$ q
  这些已农转非的人员,虽然户籍身份已变,仍然习惯用农民称呼自己,城市对他们还很陌生。4 D7 V4 J: a, ?4 I7 @& R
  “我们是近郊农村,过去的日子很好过,每天进城卖两担菜,可赚一百多元。我们集乐村1996年就是重庆的小康村了。”曾松说,因为政府安置费用发放太低,他们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已大大低于从前。1 Q) L$ c3 j. Z9 I: M
  人和街道是被称为“重庆浦东”的北部新区的一部分。2001年,重庆母城的发展空间已经所剩不多,市政府将新的拓展棋子落在地形最为开阔、平坦的北部城区。重庆市规划对北部新区的定位是,再造一个重庆工业区、都市经济圈的核心增长点、现代都市风貌展示区。. ?6 N. ~6 N; [" |
  实现这目标的途径之一,就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由于这些地块过去大多为农村,政府必须大面积征用土地。
7 }: x  M/ W, |1 Y& e: Z0 a7 r  据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底,北部新区累计完成征地6544公顷,占幅员面积13170公顷的50%。以前的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人和地区,现户籍人口21426人,其中农业人口仅2900人。5 J9 x8 o$ R4 W( O
  人和街道第三期征地始于2003年10月,征地近900亩,共涉及18个社,约1900户人。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同样适用重庆市政府的55号令。- q; c+ X" Y# U- S; W6 K
  根据55号令,对每位安置农民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其标准是该市确定的每亩统一年产值2100元的10-30倍发放。为保持补偿平衡,人均占地多,适用倍数越低,人均占地越少,补偿标准越高。最后人均补偿总额大多维持在10倍,即2.1万/人。! H0 U0 p% H$ B5 Q1 P" F$ {1 B" ^5 B
  张勇一家三口,两夫妻,一个6岁儿子,征地后,仅获4.2万现金赔偿。: k! k  \( m' `1 |* d
  “我们夫妻都没读过什么书,闲了几年也找不到工作,付了房钱,生活没保障不说,小孩读书怎么办?”张勇说,“我们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摆脱困境而已。”
+ w9 x  S( [/ n  面对地方的畸形状况,高新区管委会于1月24日出台692号文件。该文的核心内容是:征地公告下达后离婚又结婚要求申购住房的安置房,如户型发生变化,超过本户,按政策安置户型以外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这个市场价,重庆土房局北部新区高新园分局相应的解释是,人和街道辖区每平方米为1800元。
/ Q5 b: c* n/ I8 l6 ]1 L: R  这意味着,再婚换房者,多出的48平方米,原来是750元的单价,现在升至1800元,总价与市场价相差不大。“婚变”立刻刹了车。* ]$ z4 P! i) [1 \, s
  高新区人和第三期安置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政府出台新政策实属无奈。如不制止,会有更多的人效仿。
) [5 @! h& R1 X% X/ {7 \  蒋兴益称,新政没有违反55号文,它只针对再婚者,离婚者仍可享受此政策的优惠。" y3 k* e- D- G6 \% S0 E, m
  而重庆市农委经管处一位官员表示,任何政策都不可能做到完美,总会一些人踩着政策的边线,在合理范围内获取利益,这也是人性使然。2 p2 x& ^2 a$ T3 c5 s% e
  未完的结局
: ~( E8 I+ P" y: B2 `  如今,人和的人们怀着复杂的心情收拾婚姻残局。
! ~2 x1 f" E: y5 s0 G  再次的婚姻登记不都像张勇那么顺利。有的人不愿离。有人要更多回报,原人和同光村50多岁的女村民,她30岁的“丈夫”认为8000元钱太少,至少要分4万元才肯离婚,如今已经对簿公堂。
3 o8 ]- d, H8 b* F; m8 x$ E  人和民政所工作人员观察到,去年来这里的人通常“嘻嘻哈哈”,现在都面色沉重。
5 h1 a/ p( D9 Z* I0 V  安置人员更关心他们以后的生计。有专家测算过,按目前重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2.1万元仅能维持3年多的生活。! z6 a# Y4 c6 A8 s5 @% h$ q
  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参照过去的实际收入水平,调整安置补偿的倍数。' z/ c, Y+ o; e( Q$ A2 Y# P9 l
  相关的努力2005年末就开始了。有64位三期安置人员联名向高新区管委会递交申请,希望其出面协调相关事宜。, j' u4 ^: G" E, T! N
  但这个申请没有得到回复。在去年11月初,64人以高新区管委会不作为为由,将其告上法院。
; R  }; S2 B# {3 Y+ v  该市一位人大代表称,土地被征后,农民补偿很少,而利用土地开发得到较为可观的效益,农民却不能够分享,如果城市扩张的目的是要把大量农民变成城市贫民,农民当然不愿意。
) ?! L2 q6 [2 ]# [" f  a  地方政府也有苦衷。高新区人和第三期安置办公室一位官员说:“城市化是发展的趋势,农民也的确为此做出了很大牺牲,这在全国都是普遍现象,但一个地区的安置补偿标准,是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比如重庆就不能和广州比。”, x+ h( M( A" Z; G! d/ z5 U% I
  重庆立太律师事务所孙律师,也是人和64位安置人员的代理人,他认为关键问题是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属国家或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因此,在失地安置问题上,安置费用的性质是补偿,而非平等的买卖。5 F( G6 ?! h; }* w( p" |
  孙表示,“所以实质上对农民来说,无论什么性质的征地,补偿费并不会因为土地价值的提高而使安置补偿费增长。”7 @: _4 \) n9 y
  而重庆的失地农民队伍将越来越庞大。按照重庆市的规划,到2010年,重庆的城镇化率从现在的35%要提高到5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这意味着重庆将新增600万失地农民。
* P9 R+ ^4 r7 t$ x  3月23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重庆市农委经管处官员认为,农民离开土地并非就是坏事,大量的农民在从事传统种植,收入甚微,土地流转后,最起码劳动力获得了解放,他们可外出打工;政府方面,当务之急是建立科学征地制度,使农民获得合理补偿,充分分享城镇化带来的现代文明成果。
' G5 P1 Z* o, `. u0 V  实际上补偿标准已有所调整,在2005年7月,重庆出台了《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从2005年起,农村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平均提高28%左右。
9 f  k! }3 V' U. b  上述官员透露,为解决农村失地人员的养老问题,目前该市农委与劳动局正在制定相关政策,这个政策将适应用于1992年以来重庆被征占地的农村人口。. W+ V/ \; k0 F$ q
  而人和事件尚未完全结束。在2月28日,64名安置人员提起的行政诉讼在重庆九龙坡区法院开庭。他们后来失望地告诉记者,高新区管委会没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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