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g0 N" |5 f2 G y- Z5 T已经去提供的网站发了反对信了。这事儿希望大家都去发表意见。既然来了加拿大,就要学会用民主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s6 f" }6 Q' X$ w
& F3 r u. b* @' A) P2001年在国内等移民消息的时候,得知2002年6月将要实施的新法对我们不利,加拿大移民局公布了征求意见的传真号码。我给当时的移民部长写了信,通过移民中介发去了传真。信得大意是:本人虽然不是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但是移民涉案人。我不对新法的修改条列做任何评论,但是新法只能适用于新法颁布以后的移民申请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老人老办法”。你们移民局没有理由在比赛开始后修改规则。7 ?7 B1 U" F |4 ~$ \) s+ {5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