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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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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page%3D1&page=1
7 S- l4 y! b" f
& |% Z& d0 X) }' u使用侮辱性语言。
鲜花(8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学习一下新版规。
) z. i: T1 ^. g1 j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谢谢紫光大哥,看过了。继续投诉小黄,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3-21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儿和紫光两个人,一个写“版规”,一个看了该“版规”。
; M0 H/ k( s" S* m结果id过儿看完后,要求“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 V3 [: u" `$ ]

) @  b2 n, v' E) D5 f这充分说明了一点:5 {" g6 w- z* ]
1)如果以这个天天要推广汉语的过儿的理解为标准的话:紫光汉语水平太差,写了一堆话,没让过儿看懂;
( F. m7 E8 S. B: }, ]2)如果以紫光这个起草“版规”的人的汉语水平理解为标准的话:这个天天要求推广汉语的过儿的汉语水平基本处于:没有任何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的水准.
4 m8 v( U, R7 c9 T9 l; j/ f3) 如果紫光写的没有问题,过儿理解也没有问题;那么只能说明汉语这种语言极其不严谨,需要被淘汰。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suvescape大哥,好久不见啊。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谁说紫光汉语水平太差? 他水平不行能发起风花雪月那么大的网络活动吗? 汉语本身不严谨? 离谱得更远. 版规本身压根没有问题,也够严谨. 现在版主也够可怜的, 管的越多, 得罪人越多. 问题出在论坛的管理方式上, 只是多数人看不出来而已.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过儿: 咱们聊聊, 你就直接说, 你打算把小黄怎么样吧?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任大哥好,我只是表明一个态度,指明小黄的这个标题带有侮辱性。该怎么处理应该按照版规来,我没有版规的最终解释权,不过公道自在人心,呵呵。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1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谢谢紫光大哥,看过了。继续投诉小黄,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3 n/ S; ^2 u# o) q; g8 ]/ m9 k
过儿 发表于 2011-3-21 18:56
+ m, z5 H6 n- I9 w; ?; d$ j
你应该先向移民版版主发短信投诉,由他们先进行处理。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谢谢紫光大哥提醒。:)
鲜花(1181) 鸡蛋(48)
发表于 2011-3-2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学习一下新版规。& W* \0 O! h2 m: w& d1 j7 m
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 m  ]0 a, w( ]( Y3 A4 j2 |
紫光 发表于 2011-3-21 18:46

8 X9 Y6 e8 f, i6 `+ S! p/ `" j7 @When are you going to finish your 新版规?
- C* k& W, T7 l+ X: m# `5 _As it stands, there is no mentioning of what types of 版主 are there, and how are they appointed/elected.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收到过儿的投诉短信。
" X8 z1 u: g& A- L我对新版规的理解是,版主根据自己对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行为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处理, 和投不投诉没有关系,也没有必须要对投诉进行处理的责任。
% }9 T9 n' t' U如理解有误,请指正。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收到过儿的投诉短信。
7 v4 B+ x$ f; ~4 A- ]- D: f我对新版规的理解是,版主根据自己对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行为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处理, 和投不投诉没有关系,也没有必须要对投诉进行处理的责任。
5 Z8 h2 M9 T( M; T: d如理解有误,请指正。" G3 z+ j# I& W
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2 11:23

5 l  o  H  I1 U' H4 g4 v如果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作处理,通知投诉人即可。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2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When are you going to finish your 新版规?
- b5 ~; r' K7 m5 ~7 p5 ZAs it stands, there is no mentioning of what types of 版主 are there, and how are they appointed/elected.
  @& r% ?3 x( U" `3 c小黄 发表于 2011-3-22 10:20

- r4 c' Q( ^3 I新的版规就那几条。
( H4 d' c8 m7 T* h5 f关于执法及超版的任命我已经写了,管理员好像不同意。
9 W& t3 u) e, s& B( z请管理员定夺。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2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儿, 如果小黄进去了, 给永封了,你开心吗? 私下窃喜? 说: 苍天有眼,终于让你一解心头之恨?6 Q5 h9 d) j9 N; D& B4 \+ ?1 q
你想错了. 如果他进去了, 你会很寂寞. 因为地球很小, 论坛更小. 如果今天你看见他觉得很碍眼, 但是你自己也许意识不到: 他在你的印象里,已经成了论坛的一部分, 也许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他不见了, 你还来论坛干什么?* X% Q! d: B2 ]: b9 {4 l
我估计你还小, 好好想想吧. 如果一个网友你都包容不了, 现实里, 你还能包容谁? 你还能成就什么事业呢?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过儿 于 2011-3-23 09:40 编辑 : ]$ {7 T* z( \! u: k# c
4 P2 z8 X5 s4 W- n
任大哥,我也没想过要让小黄永远进去,这种逢中必反的哈美党很据代表性,通过他们的言论可以分析出很多东西。所以我只是希望他按照版规进去两天,不想让这种人太猖獗,说实话他应该也不是没有其他账号,想封是封不住的。' S! ?0 l1 {/ v, x# ]* m1 v

1 G! j* L7 d! G& w) ]我要是没有包容性就会像小黄这种人那样整天生活在网上和人掐,到处抓人小辫子投诉了,呵呵。各大版主可能是他朋友,可能不想得罪他,可能就是他,这我都能理解,这就是我的包容性,呵呵。& }& f% }  n: w- [
, w6 _8 `: p, u5 W
任大哥您说的这番话没错,但是不是对每个人都适用的,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类似的话的纵容,这几个阴阳怪气的人才会肆无忌惮。凭什么他投诉的一投诉一个准,别人投诉他就这么难。如果这样的人能被包容,那被小黄这样的人投诉成功的人为什么不被包容呢?为什么会有两种标准呢?就算要包容也不是包容这样的人,因为他们几个已经严重污染了很多人视听了,等到大家对这些人看得倒胃口却还要每天看的时候,而自己只要表示反对就会被不包容,上这个论坛的的兴趣就会越来越小了。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根据新板规,好像是应该我管阿?# o2 B0 E% y* q/ o
% m7 Z6 t5 K. `% n# H7 X
总算轮到我了,哪句话污辱人啦?按格式来,找出证据,我处理,欧也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page%3D1&page=1
# ]/ r; I9 }- o/ p6 T: V/ w4 r5 Z" V# F& f$ t
标题“一群太监”侮辱人。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thread.php?tid=421233&extra=page%3D1&page=1
. B) L  C$ D6 W1 r6 V  [  i& V% h& C* f' Z+ q0 _) p# _& T
标题“一群太监”侮辱人。
) T8 r7 a8 I$ W0 J3 [0 x/ I. z过儿 发表于 2011-3-23 08:48
+ z+ m8 C7 g1 Y# o% E( M
要是因为这个,我不认为这算污辱
% B1 L( a0 {( _! \1 c2 ]5 s  E& a+ R: U
对不起帮不了你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重标准,表示失望。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双重标准,表示失望。" r6 p$ ]! Y! A% k, P( F
过儿 发表于 2011-3-23 10:49
9 f6 h* x: C: j, E! h# E; x, V
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他说谁谁谁就是个太监,奴才,或者生理功能不正常,我觉得这算人身攻击& r) }3 e9 O: |
* r& Z0 F1 }* Q# B* ?/ [
但是他说的太监是皇帝不急急太监的引申,这里的太监没有什么贬义,说成随从也是一样的,所以不算人身攻击9 s7 S9 G  ]* T( P

# G% M* Y. ~! r同一个词,不一定都是坏的,比如一个东西紫光该买没买,小黄说sb呀你咋不买呢?这就不算人身攻击,但要是小黄在没有什么前后联系的情况下评论紫光就是个sb,他从头到尾就是个sb,这样的情况就算人身攻击
* s1 n/ s, F7 W& s# T+ b) h" _* [% \* f6 k& N. x) n0 b
可能别的版主有不同的理解,我是这么个看法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感谢sweetlele版主的解释。小黄的这个标题虽然不是对某个人的人身攻击,但是是对一群人的人身攻击,性质有过之而无不及。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还是没有猜错,过儿,你也就是想解一下闷气罢了,也不是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对吗?小黄过去是有点变态(我这么说, 你能解点气吗?), 但是那是钻法律的空子, 和版主应该挂不上什么交情. 有一点你可以放心, 爱网正在走向成熟化, 管理也会逐步正规. 至于小黄呢, 他以后要投诉别人也会受到公众舆论的制约. 就我个人经验看来, 这次你投诉的证据真的不在道上,冤家易解不易结,算了吧,听老大哥一句话,撤诉吧?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这次听任大哥的。:)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好兄弟.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作处理,通知投诉人即可。
4 y" b, ^8 `/ @3 E0 \紫光 发表于 2011-3-22 12:57

+ a- ~1 [% j* N5 S! K1 N0 C, X4 v4 q8 r& e0 W
就算我和LELE 都不认为违规,任何一个其他板主还是可以判他违规,而且有效,是吧?0 V! l- f  K3 E( m
我觉得你说“应该先向版主发短信投诉” 和要求版主“通知投诉人” 不是对现有版规内容的解释,如果你觉得版规里应该有这样的条款,我认为应该修补版规。# o# j' K% {8 p
但这样发展下去你就要重复过去历届执法版主的劳动。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4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我和LELE 都不认为违规,任何一个其他板主还是可以判他违规,而且有效,是吧?
+ o+ z" ~1 r6 ]' g; D3 ?5 m我觉得你说“应该先向版主发短信投诉” 和要求版主“通知投诉人” 不是对现有版规内容的解释,如果你觉得版规里应该有 .... |+ p/ |9 o5 U& `; \
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3 22:19

5 C- ]' W1 n) Q1 f$ ?) ~( n新版规没有针对普通网友的投诉,只有针对版主处理的投诉。有人向你投诉时,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必理睬,如果认为违规并且处理了,被投诉人而且继续纠缠,可以禁言被投诉人最多7天,然后被投诉人可以对这个处理结果是否公正发起投诉,然后由执法版主发起投票。如果被投诉人被禁言后选择不作为,事情就了结了。
! j! ]5 `9 U6 D- w4 p
) y( S( X+ ]# ]* i你认为没有违规的发言,如果别的版主处理了,由他们去解决。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新版规没有针对普通网友的投诉,只有针对版主处理的投诉。有人向你投诉时,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必理睬,如果认为违规并且处理了,被投诉人而且继续纠缠,可以禁言被投诉人最多7天,然后被投诉人可以对这个处理结果 ...( r5 u, K( C5 R! j0 q
紫光 发表于 2011-3-24 21:37
- }. K7 C& b2 B8 X5 r
我觉得我不是对版规文字范围里面的内容不理解。是觉得你随便添加内容,有点你说了算得样子,规定失去了严肃性。 不是我不服哈,而是提醒你。现在天下太平,讨论起来效率太低,就这样吧。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5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我不是对版规文字范围里面的内容不理解。是觉得你随便添加内容,有点你说了算得样子,规定失去了严肃性。 不是我不服哈,而是提醒你。现在天下太平,讨论起来效率太低,就这样吧。# [% V. S' B0 Z9 ~2 d2 g
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5 11:46

* p. o; q% w2 }6 \2 v0 D  Q0 n我只是解释一下,不是添加内容。2 B* |% h- s4 P' U( o
总体原则就是哪个版的问题由哪个版的版主去解决。
* ^' {" c1 }/ I5 z不到万不得已,没有必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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