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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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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page%3D1&page=1( F& s; l# T" b& S- L$ _

; q, @$ {! @& X  n, }' f使用侮辱性语言。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8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学习一下新版规。: H/ ?$ d" y. z) `
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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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谢谢紫光大哥,看过了。继续投诉小黄,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3-21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儿和紫光两个人,一个写“版规”,一个看了该“版规”。' z( S" W7 C& }/ ~2 n3 N( p# q
结果id过儿看完后,要求“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
6 d% Q* g& z+ a% z2 T) L$ ]5 e7 B( X: r6 i! k/ i5 |
这充分说明了一点:
, E4 r" {* l9 J( Z3 l' c1)如果以这个天天要推广汉语的过儿的理解为标准的话:紫光汉语水平太差,写了一堆话,没让过儿看懂;/ L; s. ]) ]; X5 `% {5 O  j
2)如果以紫光这个起草“版规”的人的汉语水平理解为标准的话:这个天天要求推广汉语的过儿的汉语水平基本处于:没有任何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的水准.
# n/ o4 S( E$ Q8 t2 Z- s  ^9 G3) 如果紫光写的没有问题,过儿理解也没有问题;那么只能说明汉语这种语言极其不严谨,需要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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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suvescape大哥,好久不见啊。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1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谁说紫光汉语水平太差? 他水平不行能发起风花雪月那么大的网络活动吗? 汉语本身不严谨? 离谱得更远. 版规本身压根没有问题,也够严谨. 现在版主也够可怜的, 管的越多, 得罪人越多. 问题出在论坛的管理方式上, 只是多数人看不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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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过儿: 咱们聊聊, 你就直接说, 你打算把小黄怎么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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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大哥好,我只是表明一个态度,指明小黄的这个标题带有侮辱性。该怎么处理应该按照版规来,我没有版规的最终解释权,不过公道自在人心,呵呵。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1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谢谢紫光大哥,看过了。继续投诉小黄,希望根据第四条发起投票。6 A4 E) C" B0 K& \
过儿 发表于 2011-3-21 18:56

" t; K6 T- U$ f: e2 }* G你应该先向移民版版主发短信投诉,由他们先进行处理。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谢谢紫光大哥提醒。:)
鲜花(1181) 鸡蛋(48)
发表于 2011-3-2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学习一下新版规。
: e& H6 i/ ?  u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3 |% |5 d! u" P6 C# L! f; D
紫光 发表于 2011-3-21 18:46

; N+ `6 ~  D# C% w+ xWhen are you going to finish your 新版规?
6 c  Y- a2 j$ r& oAs it stands, there is no mentioning of what types of 版主 are there, and how are they appointed/elected.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收到过儿的投诉短信。  V* d0 G' \9 v$ O5 z
我对新版规的理解是,版主根据自己对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行为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处理, 和投不投诉没有关系,也没有必须要对投诉进行处理的责任。
* C% E# |, }9 d& j7 W' @如理解有误,请指正。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收到过儿的投诉短信。7 y1 @. J7 a3 s
我对新版规的理解是,版主根据自己对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行为的理解作出判断和处理, 和投不投诉没有关系,也没有必须要对投诉进行处理的责任。
2 H+ S3 z; }* P如理解有误,请指正。
  a! l- A+ L+ R* ^2 f- J* f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2 11:23

# ]1 M% T" f* I7 Y9 [1 {5 S如果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作处理,通知投诉人即可。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2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When are you going to finish your 新版规?
& V9 h6 O% T- _* j4 l. e' nAs it stands, there is no mentioning of what types of 版主 are there, and how are they appointed/elected.
* h2 {. M* H( V小黄 发表于 2011-3-22 10:20
7 ~# ^, z6 U/ p5 e& l1 W. j
新的版规就那几条。. G, H5 G9 [6 ^; e8 M' Z1 V
关于执法及超版的任命我已经写了,管理员好像不同意。7 k6 S/ |+ [% u% T. U
请管理员定夺。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2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儿, 如果小黄进去了, 给永封了,你开心吗? 私下窃喜? 说: 苍天有眼,终于让你一解心头之恨?) a( i" ]& @  C9 N
你想错了. 如果他进去了, 你会很寂寞. 因为地球很小, 论坛更小. 如果今天你看见他觉得很碍眼, 但是你自己也许意识不到: 他在你的印象里,已经成了论坛的一部分, 也许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他不见了, 你还来论坛干什么?
- s/ w, u6 |: k) n; s; B我估计你还小, 好好想想吧. 如果一个网友你都包容不了, 现实里, 你还能包容谁? 你还能成就什么事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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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过儿 于 2011-3-23 09:40 编辑
$ ^3 X+ F* l8 J$ r5 X5 S
, B9 ?, d4 G( ]( M4 [1 i任大哥,我也没想过要让小黄永远进去,这种逢中必反的哈美党很据代表性,通过他们的言论可以分析出很多东西。所以我只是希望他按照版规进去两天,不想让这种人太猖獗,说实话他应该也不是没有其他账号,想封是封不住的。
  h6 N5 a" a4 m* C
: e% }% ~: O5 _我要是没有包容性就会像小黄这种人那样整天生活在网上和人掐,到处抓人小辫子投诉了,呵呵。各大版主可能是他朋友,可能不想得罪他,可能就是他,这我都能理解,这就是我的包容性,呵呵。. T) z$ `3 ~1 y5 p
3 f; H4 h: V$ u% L$ u
任大哥您说的这番话没错,但是不是对每个人都适用的,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类似的话的纵容,这几个阴阳怪气的人才会肆无忌惮。凭什么他投诉的一投诉一个准,别人投诉他就这么难。如果这样的人能被包容,那被小黄这样的人投诉成功的人为什么不被包容呢?为什么会有两种标准呢?就算要包容也不是包容这样的人,因为他们几个已经严重污染了很多人视听了,等到大家对这些人看得倒胃口却还要每天看的时候,而自己只要表示反对就会被不包容,上这个论坛的的兴趣就会越来越小了。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根据新板规,好像是应该我管阿?2 N& K1 O8 I3 C- ]& w# q

% Q& _7 w- Y1 i8 C  Y总算轮到我了,哪句话污辱人啦?按格式来,找出证据,我处理,欧也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page%3D1&page=1
2 [+ h' h, y1 w/ R4 S, ?2 L3 W/ {) t& j4 g. s/ r" d
标题“一群太监”侮辱人。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thread.php?tid=421233&extra=page%3D1&page=1! I- e6 t# @4 C1 _5 E2 h) Z
" `/ p8 K- q# r- R9 h; h; L
标题“一群太监”侮辱人。4 C7 i' _7 X: S" C' K
过儿 发表于 2011-3-23 08:48
+ n& W) L; ~! F: W, h: E
要是因为这个,我不认为这算污辱; g5 H' ~: _/ m) ], n& V4 t2 q

6 t; O4 I/ b: o7 H) C5 t+ `对不起帮不了你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重标准,表示失望。
鲜花(1348) 鸡蛋(5)
发表于 2011-3-2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双重标准,表示失望。+ |' j1 j+ x( T( G
过儿 发表于 2011-3-23 10:49
0 {6 c# }7 Y! P& P# E
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他说谁谁谁就是个太监,奴才,或者生理功能不正常,我觉得这算人身攻击
+ I( k2 W5 ~: ]  g5 Y0 k, @9 a4 s8 ^7 h! r5 F+ \% L
但是他说的太监是皇帝不急急太监的引申,这里的太监没有什么贬义,说成随从也是一样的,所以不算人身攻击
$ ?  ]! t7 o6 _8 K
, I! K5 \0 H( }0 \1 f0 B同一个词,不一定都是坏的,比如一个东西紫光该买没买,小黄说sb呀你咋不买呢?这就不算人身攻击,但要是小黄在没有什么前后联系的情况下评论紫光就是个sb,他从头到尾就是个sb,这样的情况就算人身攻击: S3 e5 F) }( w

0 O% r' s- {/ L1 `可能别的版主有不同的理解,我是这么个看法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感谢sweetlele版主的解释。小黄的这个标题虽然不是对某个人的人身攻击,但是是对一群人的人身攻击,性质有过之而无不及。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还是没有猜错,过儿,你也就是想解一下闷气罢了,也不是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对吗?小黄过去是有点变态(我这么说, 你能解点气吗?), 但是那是钻法律的空子, 和版主应该挂不上什么交情. 有一点你可以放心, 爱网正在走向成熟化, 管理也会逐步正规. 至于小黄呢, 他以后要投诉别人也会受到公众舆论的制约. 就我个人经验看来, 这次你投诉的证据真的不在道上,冤家易解不易结,算了吧,听老大哥一句话,撤诉吧?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这次听任大哥的。:)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好兄弟.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3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作处理,通知投诉人即可。0 w# z) Z6 E7 z  M& L$ g+ L1 ?
紫光 发表于 2011-3-22 12:57
$ N! }4 w, u5 U/ T$ _: X/ m% r

+ K/ k# A5 C8 p  J就算我和LELE 都不认为违规,任何一个其他板主还是可以判他违规,而且有效,是吧?% A1 v' _( T0 A/ X. R& Y( v- d
我觉得你说“应该先向版主发短信投诉” 和要求版主“通知投诉人” 不是对现有版规内容的解释,如果你觉得版规里应该有这样的条款,我认为应该修补版规。/ n8 ]& `0 E- S& u; t1 ~
但这样发展下去你就要重复过去历届执法版主的劳动。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4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我和LELE 都不认为违规,任何一个其他板主还是可以判他违规,而且有效,是吧?
; E# V/ S2 G7 P, @1 y我觉得你说“应该先向版主发短信投诉” 和要求版主“通知投诉人” 不是对现有版规内容的解释,如果你觉得版规里应该有 ...
) u& g, A) j" {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3 22:19

5 w3 u8 B% q/ `& t( }. h. P新版规没有针对普通网友的投诉,只有针对版主处理的投诉。有人向你投诉时,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必理睬,如果认为违规并且处理了,被投诉人而且继续纠缠,可以禁言被投诉人最多7天,然后被投诉人可以对这个处理结果是否公正发起投诉,然后由执法版主发起投票。如果被投诉人被禁言后选择不作为,事情就了结了。
2 ?1 Y' O  ^& d1 d) g- v" `7 h( |5 N
, K, k1 @  I# ^2 h) u你认为没有违规的发言,如果别的版主处理了,由他们去解决。
鲜花(437) 鸡蛋(0)
发表于 2011-3-2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新版规没有针对普通网友的投诉,只有针对版主处理的投诉。有人向你投诉时,你认为没有违规可以不必理睬,如果认为违规并且处理了,被投诉人而且继续纠缠,可以禁言被投诉人最多7天,然后被投诉人可以对这个处理结果 ...
2 S, i3 M2 p# i: i5 ^: y紫光 发表于 2011-3-24 21:37

1 u* _! B6 w0 ]9 ~$ L' W8 f我觉得我不是对版规文字范围里面的内容不理解。是觉得你随便添加内容,有点你说了算得样子,规定失去了严肃性。 不是我不服哈,而是提醒你。现在天下太平,讨论起来效率太低,就这样吧。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3-25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我不是对版规文字范围里面的内容不理解。是觉得你随便添加内容,有点你说了算得样子,规定失去了严肃性。 不是我不服哈,而是提醒你。现在天下太平,讨论起来效率太低,就这样吧。6 p+ V0 c) ~5 z
阳光沙滩 发表于 2011-3-25 11:46
. R9 ?0 b- O+ _" R1 n
我只是解释一下,不是添加内容。
) Z' u. E$ m* J总体原则就是哪个版的问题由哪个版的版主去解决。
( \. h1 X0 j6 z不到万不得已,没有必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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