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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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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5 ], V, N& J9 i
. R1 B! ?% U1 u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m& v4 @+ D8 G2 M) m4 ~: I; h
% S# y% f2 q9 n; {: T, Y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3 \. T. k7 t' \- O3 P1 b4 X

2 e1 T3 j9 _5 L/ K1 j/ a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h8 \* s$ E3 }. S4 ^5 P  q$ P5 \: M' |6 R: o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V$ e; Z+ E/ M5 S
$ Y6 _* l: y! k1 L! U$ U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S' W: |/ _- c3 Z0 N( ~
+ k  t+ p0 @. O& r9 d. `; t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8 L4 o6 D( }6 U3 s" J* {
$ A; \/ s9 a& a& X+ q“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2 i% u) C& b9 g! D5 Z. V* J2 d% ]- E5 O, ?" m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A/ L7 A  T* q1 ?, O6 j
1 B- `# e* B5 G/ b% H  j, g- t, h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E* X# C# y! @$ t, u; J) e6 A2 d5 \& I6 h( t* P0 p2 `0 P2 ?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I, w% B/ w6 d: W' b* W$ Z* J

6 C, N1 d' }! g: D, p- u7 x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2 w. x9 J0 E6 P) \; w* W0 A% t5 c! b7 C8 K! |8 T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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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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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7 @' v+ [- L- b. a2 k; u1 C, X" L& ?
& d& W" W6 r' I, I; c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A+ z' o$ u* \% S
, s- L/ N. `; k; Z+ `" p! W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2 e* w$ c9 R1 x2 j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 b4 g. t1 E/ R8 t) y+ q
! {' C, P( Y+ y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8 d6 U( H0 ]7 w8 L
1 O8 U' w& ~% j/ B! t% A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E: |/ @3 @  E7 u  q

9 l5 k1 N- m- l9 _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9 _; H" I" J+ i7 Z/ \8 ~. m

8 z. W7 K/ c; ~; l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L3 G# @8 M' G5 l8 V) x

/ P; [# J( g" I, I5 @: M, m2 h*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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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s! h4 o7 {1 Z7 W$ o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 k. A- `! M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 @' P3 v8 [9 r& H8 g5 }4 P/ Y4 s
! g  \  ]' P7 b; b% Y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7 g; O* X7 Y6 g7 ], f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8 o# _7 C8 _2 u2 e5 g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R  Y6 h' @3 Y4 v1 E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 S2 b% p2 G7 V
: i, h/ Y6 _) f4 ^  V/ D5 V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y0 W- p& \6 k  t- s9 f  w+ {
9 N( }. C9 ]% \# j1 {% L$ Q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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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h. S$ e" h% I: S6 K5 k2 p* o" |7 x
! G" f& _: \' w; p6 F5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F- p% ~4 \8 F, ]. J3 p% t% b: k6 ]9 p9 B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3 p5 d" J# y4 K4 @2 `4 J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R+ H& d8 V  D' {- p

5 H0 k: ^. y0 S% J4 O9 r! t7 X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U( |) r  Z; j( d' o% s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6 q9 Z/ K" I8 v. _. t
7 f5 Y3 `8 \$ P# A* B; h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 O( v4 V! X: H) m; |
; B2 I, I' F0 V% {& b) v/ Q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7 S: `6 o/ d# ^' I# u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y. y* E4 x5 P- Q/ F* ^% g% M$ J) Q5 j: N& w" O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2 T5 K. e8 e  T2 f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9 \; V$ s5 s9 ^5 f3 g$ T1 \( }言重了,% V, W- ~  _  d) k! b/ u6 @: a0 s
( j/ O1 Z/ {+ {& N, H) F0 D" C' V6 P' g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4 w# _. w6 [' D7 I
2 s: Y: _9 H' x) s! X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w; V  [/ E. a( A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 K+ W1 u  u+ n( \$ W& }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8 B* Q7 F* {: D* p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9 h2 J/ f2 B5 g5 B* x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e$ {# {* I7 d2 X$ A5 u*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8 m6 o( r& ?& v5 H. K& u" ]0 e(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 n1 R/ J& t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5 ]7 n8 D  A& F2 k' g0 ~$ v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K- I3 d9 `3 c. C3 e2 v6 O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5 k+ ~8 ]' R& S" F- h% j2 M6 B/ l

+ Y6 D- a0 M" a* o7 T/ A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9 @0 b. h5 j1 h2 Q# q

8 c) i# A. K2 ], S" O) S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0 o3 l# i* N, e/ G' i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X" P- `# T4 h8 B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i; Y( ]$ O. _/ c6 w0 Q3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R# _3 u4 @2 c$ A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9 ?$ p1 T2 Q; S% W& a+ f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5 p7 ~( F, b% a- n1 h7 S7 R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H. r( M  P1 `: s4 u; M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o# y; z% b8 @) ?# K5 J( _7 d
% w8 m& k( i9 P" [$ i5 L1 Q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B8 C% L& G  {# c& s7 _6 g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9 c) p# Z  z) E& h4 N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D) k# L+ u. O, Q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O; [1 T  r9 L1 q$ X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 T, S+ ?+ e6 S, p. E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 a# l" E# y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B- T1 D4 q* H1 \. l4 ?* }# V8 u  d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5 c" l& s) v5 P+ J5 p/ A2 V5 v) {
3 r; g% o! z$ B. ^# c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2 E' F3 s$ [# H+ W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8 X$ y* S9 E* P7 a, m! j% @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5 [8 T. P2 k# a! b8 w, T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F5 p+ h9 o- l7 [; k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1 E- H/ z/ m4 v: H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2 G0 q' ~" A. C$ S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v( o0 j$ f5 B1 N9 w( ^2 a" m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8 ]' |9 f* m8 g. ~6 W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0 \+ W3 z% s$ n7 ~& V! K都是不合时宜的。
/ L9 Q! k& _& D4 l5 d# h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6 t1 a/ p% B3 C9 f$ {) \1 _/ l/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3 X  Y: b4 v: f- P+ ]4 y. b& _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 U! r6 ^6 r$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n7 L& \& x9 x% [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8 H, o4 F$ e1 `4 l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W8 k6 z+ X& F$ X" H3 Q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p: \: ~& M8 c% e# g6 F) y* d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i* U6 |: k5 I7 }* b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 \% `" n+ |! l0 U&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L- P; n8 y( H; n2 o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g5 e3 X4 V4 m9 Z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 h- c& Z% Q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0 x+ W/ [  W2 J2 g& f0 a4 l" v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a3 f' o- o4 ]" w! Q, y) o6 S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Z0 N# F0 u; @- U+ D! u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8 R8 V# J& O, D! c, d' d0 k* J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0 O" L: W2 l- J& L8 V& \2 _

% @7 A. G+ P- q3 f2 F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H/ [6 Y* j  X% Q" p7 c& u/ q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5 x, a7 U- A) b$ F7 G4 F
7 `8 m; h! s% N; e+ p. w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l) R# C  e* r' G3 g% Z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 j" }1 c: f2 b! n/ N6 M2 h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0 M; w3 _' X6 R: l! M9 b" M" V( H9 d8 j* Y" a6 ?) A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 S7 {% i7 d% p; t8 v% h1 n, {9 g9 F  _8 y1 E0 {; d( W6 D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6 T' s$ T# p2 _4 F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u: @$ l3 {, O1 I- R* f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n: {0 M0 A  j+ Z: N5 f. Y* u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Y' ]$ w5 F0 N2 C/ i' z; e都是不合时宜的。, W/ s4 s1 s" k& N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d- ?& i% p! ?) Y+ X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y3 A8 a" D% U7 U5 m6 `- Z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M9 l# Y0 x' ~1 Q- P# y$ h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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