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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对网友一视同仁,就不要假惺惺的谈什么自由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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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1 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享受生活 于 2011-1-31 05:02 编辑
5 z. Q$ \# B- y6 `+ H4 x
* @0 M2 G7 q3 b& }/ q) b, P. }sumash违反网友言行规范2.8条,为第2次违规受罚,依据一般处罚条款,禁言2周。因为处罚时间跨越执法版主任期,且大多数时间都将发生在下一任执法版主任期内,为了执行方便,避免出现禁言后无人解禁的情况,经协商,本次处罚将由下任执法版主执行。4 N/ @2 W2 r- m* A! L: w

9 i, c0 b& n( @缓期执行的办法将由下任执法版主负责,所以缓期执行如何执行,目前来说我们现任的执法版主并不知道。过儿的禁言将在明天到期,不会进入下一届任期,因此,似乎没有向下一任执法版主申请缓期的必要。
; o" n$ O# l/ b2 v0 X8 ^* U
: v( |$ ~0 u9 v0 j" W, d按照我的理解,每当法官换届的时候,短期服刑的继续关押,长期服刑的都可以放出来,以免下任法官搞不清哪些是长期服刑的。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1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谈谈一视同仁的问题。处于任期交接时候的处罚不多,但是,处理的连续性确实是一个问题,所以一般情况下,执法版主倾向于将这类投诉移交给下一任执法版主处理,例如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amp;extra=page%3D11的第二楼就对这个事情有了明确的意见。目前对sumash的投诉虽然已经完成了裁决,但是执行的连续性问题仍然存在,移交给下一任执法版主处理我觉得是符合一致性原则的,并没有对谁在搞特殊化。包括目前还没有处理的几个投诉,也是按照这个思路来对待的,我个人认为,它们是一致的。尤其在没有执法版主连任的情况下,这种考虑的必要性更加明显。
8 N' A- v8 m, \
* b. c! s' n1 q) x; Q0 s至于你所说的对于长期禁言的ID在交接的时候先放再关,我个人的看法是不妥当的,因为这大量增加了执法版主的操作环节,也就是大量增加了执法版主操作失误的机会,一旦失误就产生了真正的公平问题。因此对这类情况,我倾向于由进行禁言操作的已退休的执法版主在到期日对新执法版主进行提醒。这样做虽然也可能因执法版主遗忘造成问题,但这种操作一般情况下最多只有一两个,比你所提议的操作少的很多,因此失误的机率会小很多,造成不公平的可能性也小很多。
. b3 L. t$ f6 i* T, Y4 D1 u9 B: p0 M  b7 _1 m1 x( D& |9 w
目前新执法版主确实有一些人性化执法的考虑,对于这种考虑需要注意的问题,大家也提了一些,请相信新执法们会认真考虑这些问题,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一定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1-31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误解了我的本意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1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你误解了我的本意$ Y# q  g* R( m$ k# e6 `# `
享受生活 发表于 2011-1-31 08:00

5 k: }  Z' n, G1 E! L& }如有误解之处,还请指明,对于我们任期内的问题,我们有义务做出解释,如果有不妥当的地方,我们有义务做出修改或者请信执法版主修正。
鲜花(0)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1-31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短消息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1-31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回复,我想这实际上是对怎样情况需要移交的看法不同。简单的说,我认为在本任期内能够完成的活,比如对过儿的处罚,移交给下任执法版主,既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只有对于处理时间跨期的,在不同任执法版主间需要协作的,才可能存在移交问题,你说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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