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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条和sjtumri倾向于转移了事。9 }2 N: b9 d: R/ V+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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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自己觉得如果是新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转帖不注明转移了事比较恰当,但如果屡次警告而我行我素的就比较困惑了。毕竟斑竹们没这么火眼金睛把他的每个以当事人口吻发表的帖子全都去google一下。事实上精力也顾不过来。
我的几点不成熟意见:. P" i8 Y0 e* A. c4 Y
1、一个帖子是否应该发布在某一个栏目,应该看它的内容是否与这个栏目的宗旨相符合。比如卖汽车的,发在移民生活是不对的,版主可以把它转到回收站去,或者转移到“汽车买卖”。而同样是这个帖子,发在“汽车买卖”就是恰当的。4 Y4 v3 R% x p/ s# W. I
2、对于转帖,应该注明出处和原作者。版主也可以修改帖子,加注“转帖”字样。
我的几点不成熟意见: O8 A z, N+ B1、一个帖子是否应该发布在某一个栏目,应该看它的内容是否与这个栏目的宗旨相符合。比如卖汽车的,发在移民生活是不对的,版主可以把它转到回收站去,或者转移到“汽车买卖”。而同样是这个帖 ...3 Y% E1 u2 a' R; n+ z2 D |! P1 o
老杨 发表于 2010-8-22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