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思是你被打的时候,你是被动,而第二次被打是你主动,这告诉我们:基督徒的伦理是主动的伦理,不是被动的伦理,而不是说你给人家打的就很属灵。基督徒的受苦,不是被逼,而是自己甘愿的。 ?" ?9 X# I1 G# q;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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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人打你的右边,你把左边给他打,那表示说那个人是无理的,而你顺从上帝的道。但是如果现在有一个人听了那篇道,谁听了就要被打而不是去打人。耶稣基督被打的时候,有没有说:“谢谢你,还有这边还没有打?”耶稣受审判时被打,他说:“我若行得不对,请你告诉我错在那里,我若行得对,为什么你打我?”这就是保罗所提醒我们的:不要凭着字句,因为字句叫人死,要凭着经意,因为经意叫人活。 ' ?% Q: a5 v. W. t3 c0 A
+ ^7 n2 G* Y1 b: a* p, g) r5 r耶稣所说的不是要我们去爱人的恶行,乃是爱有恶习的人;我们的忍让并非姑息迁就,乃是要用爱心去感动对方弃恶从善。 % x, s: J9 {$ ?$ ~1 y L D2 b++++++++++++++++++++++++++++++/ _0 m) x) u& {& Y4 F, i' a" {
以上是网上搜的。1 {1 Q6 G9 c7 P
这句话我总是不能明白。每个人的道德标准是不一样的。一方一未的忍让多数是会筑长另一方的恶~~你想感动他/她,多数时却被人以为好欺负~~(人的NATURE好象就是欺弱怕强)你该如何感动一个恶人啊?? 4 {" B% r2 Y- Y+ o2 V* h R# P! D \9 [- _2 [/ q公义才是神所喜悦的。面对一个恶人,是不是应该回击以求公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