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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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aoqian 于 2009-7-29 11:56 编辑 ; P( R1 |' g8 l; l8 T4 Z0 F/ I6 B
支持特北京的投诉。( x- _# G3 H1 k, @! g" `
! D* z7 S* D1 ~( @9 C"X改不了吃X"是对特北京某种行为的描述,我看了一些之前特北京和caoqian的纠纷,caoqian显然对特北京一再跟他的帖、发表负面评论以及天天扣他分的行为极不满。我没有很仔细地核对这些行为, ...! a' a# F( G' i; Z u2 z
孤岛客 发表于 2009-7-29 10:44 
4 ^* M3 a1 L! w执法版主先生, 你还是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我写的:"X改不了吃x"中的X和X是那两个字,那两个字只是你们主观推断, 因为X还可以用:"猫"和"鱼"代替,也可以用"佛","斋"代替,同样的意思,不构成人身攻击吧?所以,你们的判决是站不住脚的. 任何判决必须以"事实"作为依据,我用X代替字,你不可随意推断它就是"狗"和"屎",因为只要有一个反例就可以推翻你们的结论,这一点逻辑你们不会不懂吧.请拿出证据证明XX一定就是或必然是"狗屎".否则犯了逻辑错误,结论必然是错的.
8 m6 M. N: R, l( u, t9 _还有,言行规范中哪一条是说版主可以推测是什么字就可以下结论判案了?1 ~5 ]3 w+ ]2 ^; f! f/ @
所以不服,继续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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