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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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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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 V4 A/ b; Y" e" y
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 H3 J$ q- j" o! I* P+ f(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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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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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V$ N0 I9 J; G3 d, L能 理 解 / }% _# j1 m- m$ r) p4 c5 s
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 @# s& n+ q6 l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R, G: ^! w9 q( {2 g( u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1 V8 ~( r$ E- ?& N- D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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