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对于劫色的帖子我做了部分删除,因为含有一些极为敏感的信息。今天当事人要求全部删除,考虑到余下部分仍然含有大量私人信息,因此同意全部删除。另外几点意见如下: 2 ^0 ]7 k0 c& Y, Z2 ~) ?; T9 P0 c5 k/ {5 C) ~2 G A
1)在当事人没有任何不轨行为在前的情况下,反对这种发布他人私人信息的行为,因为这类信息会对当事人的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 j# ?& B& d K 8 j1 l" Q2 D9 f @2)如果当事人确实有过不轨行为,也希望揭发者先与斑竹联系,共同商量对策。以免产生没有必要的麻烦。; D# `6 T; P2 `! U2 q$ F+ w
/ Y. p/ D: u; c9 F0 k7 f; g; r3)虽然劫色的出贴是被激后的行为,但是很显然,当事人当时并不能意识到劫色的之后行为。所以对当事人也是不公平的。本次删贴对劫色不做指责。但是希望大家因此引以为戒。 9 s3 T. X$ }5 ^- z" @/ r- v0 p# J/ X4 T! c( Q8 V5 f
4)最后声明,经调查,当事人和rogersam没有任何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