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可以作为2007年的RRSP的抵税额度是怎样计算的?以下那个是正解?5 S2 Q% W4 A9 G+ h
1、税务局2006年报税回复中给出的额度,在2008年2月29日前的购买数$ d0 |6 v. c* M5 }7 ?& J. o
2、根据2007年收入的18%,在2008年2月29日前的购买数* Z. N$ Y* W+ r/ O! s% j4 @9 H- c8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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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所说的购买自己的额度送给配偶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说收入高的一方可以买了后送给配偶算作配偶的RRSP,但算作自己的抵税。如果是这样买的时候应该怎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