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阳光下的森林 at 2004-12-23 00:05:3 D+ ?' l9 m- J' i& R, s
孩子大了,你做心理医生的了。我估计你LG的思想工作你做的一定百分之1000的成功。你是严肃活泼并重。变脸很成功。似乎你什么都看的开。不行,如果去爱城,我非看你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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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家的工作好办,威胁利诱软硬兼施。& i4 D; j* H1 G- F6 k
至于看得开,对于我这个年龄,走了这么多年的路,还有啥看不开的事情呢?9 ?1 G, C: Q N' B6 p& v4 J; v
早我就捉摸,明年后年的去温哥华,瞧瞧你去!这下好乐,去温哥华,一定要“以眼还眼“:lol:
Originally posted by 今天闲着 at 2004-12-23 06:14 PM:- u: b2 u% C- H- S
这说明你总是在意自己的鞋,而我总不记得自己曾经穿过或穿破几双鞋。走路要抬头,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千叮咛万嘱咐,不要看脚下,要看长远。虽然这样容易跌跤,但走的长乐,很快就摸索出规律了。我这人还容易好 ...
Originally posted by 悟空 at 2004-12-23 03:48 PM: J: C u, o# P7 A. i2 \+ q你还会比我更分不清方向吗? 同志啊,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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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俩好象相象处不少。从来不能说东西南北必须说左手右手。曾经在一所房子里住了两年都不知正确的方向——那一刻,LG看我的眼神如同看见猪在天上飞。嘿嘿,我们在一起12年,我的笨、我的蠢、我的傻他有太多想不明白的地方——也就不差这一项了。他不让我学开车,说什么走路丢不多远,开车就不好说了————其实,他是心疼汽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