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你對那個男人還是有愛,他沒錢與你何關,既然車不出他出的錢,,就算要他把車賣了,,錢也要還你啊!你試一下辦旅游簽證過來不行嘛?旅游簽證逗留期限跟探親的都是差不多的,不一定非要辦探親簽證的啊~咨詢一下簽證公司嘛,我覺得你到現在對他還存有幻想,憐愛.不舍......3 ^7 F4 U, }) X8 ]6 x; o
既然你之前也斬釘截鐵的說婚是一定要離的啦!!你就一定要堅持自己的原則就是要維護自己的利益為大前提,算清楚,把自己之前所給過的錢全部要回來,贍養費要回來,所有銀行匯款的存證留起來.感情沒了但尊嚴要有,現在對他再多的袒護只會換來尊嚴的損失和他的絕情,何必呢?你們的結婚證是他用加拿大居民身份領的還是,,中國居民身份領的啊?這些等等你為何不去咨詢一下律師意見呢?你不要再期望他會回頭啦!即使要離婚也要離的漂漂亮亮的,灑灑脫脫的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