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724)  鸡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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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neBear 于 2016-2-26 10:3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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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8 L. x' ? i注意到这个案子引起关注的前提是检方控的5罪完全成了,本帖楼主转的文章的诉点也在于此,而不是什么简单的有罪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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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 ^/ v% _* {8 I7 n, _一般来说,检方作为控方,会把一切可能的控罪都列在起诉书上以免疏忽遗漏。比如二级过失杀人罪,在国内的刑法中,大概是和间接故意杀人罪划等号的。在美国法律中,二级过失杀人罪是仅次于蓄意谋杀和激情谋杀(药家鑫一案)的重罪,一般要判五到十五年。一般来说,被判二级过失杀人需要很强的犯罪动机以及犯罪行为。, D: t4 V% O5 W+ C3 @1 }* v
打个比方,在限速50的地方超速100撞死了行人,是不够格判二级过失杀人;只有在喝的烂醉,没有驾照,还在限速50的地方超速100撞死行人才够格。: J0 U9 o: `! _9 q: ^1 |* i
一个‘非常不小心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在美国也就是个E级重罪,判个一到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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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J: X4 \+ _3 e. M% e3 {1 ^关于 这几点:
: \4 g! E- _$ H0 u! U: z(1)NYPD对警员拔枪也有要求,当时的情况证明了当时条件不属于危险情况或者可以让粱Sir感觉到危险的情况:0 `% W+ E# Z& X1 {0 C& G
庭审控辩双方有做出“证明了当时条件不属于危险情况或者可以让粱Sir感觉到危险的情况”所以不应拔枪的结论吗?# F. u( |: v& N7 g; O" y. Y
(2)枪击之后的行为是否有严重过失
- ~% V4 D' V4 ?- ]# {. j前面已经说过,比如开始两个警察都没有意识到有人被射中,比如没有合格的CRP培训,比如学员手册要求等911. 请注意,辩方提出这些NYPD的错误,不是为了什么NYPD的错误而当事人就没事,而是证明当事人没有救助不是因为故意和疏忽。
+ y" M' r) x3 O" A2 b; l补充一点,关于CRP能否救助伤者死亡的关系,这点庭审上有医生证词,即使专业人士的CRP,当时也只可能延长受伤者一分钟生命。" ~( I1 K% h8 ^) {/ [/ { n
(3)关于判例:
+ [. P0 s6 h, R, l- w) y0 ^判例1: 警察的射击是被培训为肌肉反射而不是经过头脑的反射,所以不需要对误射负责,即使当时经过头脑可能判断为不够危险。1 l3 D2 x# a a9 ~2 E8 }
判例2: 关于锁喉后在小贩呼救后没有实施任何救助的问题,警察是没有责任的。
. o4 v1 g, F# ?2 w6 Y5 m* p(4)目前看几乎所有的证据表明,梁 sir和搭档没有受到合格的CPR训练而似乎通过了考试。但是本案的被告不是NYPD,他们会不会被起诉定罪跟本案无关:0 r* X, H6 l- Z, K;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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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辩方提出这些NYPD的错误,不是为了什么NYPD的错误而当事人就没事,而是证明当事人没有救助不是因为故意和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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