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Z. C I! R8 k& ?说起服务,记忆中的两件事确实与国内天差地别。我记得我的一篇文章提到过,我实习是我的实习老师亲自到NORQUEST 接我,陪我到公司人事处那里并为我说了许多好话,当一个小时结束后,正是中午,我激动得都想请老先生吃顿饭。可有一项人家下午警察局还有正经八百的工作,别耽误人家的正事,就激动万分地感谢,并和她拥抱告别。她还特意坚持要把我送到学校,我说我就不回学校了。直接坐地铁回家。她临走时把学校给她的信留给了我,上面有两个半小时外加汽油费。我心说,学校还挺慷慨,一个小时解决的问题居然给了她两个半小时的工钱外加汽油费,也得一百多吧。那成想还没过半个月,一张交费单送到我手里:124加元应是我自付款范围。我能找谁说理去!!就那麽一次享受一半的“高干待遇“,就付出我两天的工钱,一个月的伙食费。那份感激于是便打了几分折扣--------这就是加拿大,人们的热情服务是冲着钱去的,你的人情往来没人吃这一套。当时有一种吃亏上当的感觉,可又一想,也罢也罢!省得老惦着这份人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