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c# @6 [# ?" l5 k: m1 U# M, E - Y2 p% m, @& p$ Y) m我觉得你冤枉我了。我说过了,我对立法感兴趣,执法只记录了一个案例,亲自执行的处罚为零。! y) f5 K5 c( w [7 N, w8 G5 C
所以可以说,我根本就没有处理过版务,又何来政治观点妨碍了公正?
原帖由 Irish 于 2008-9-19 11:49 发表 1 L& F9 B) M* ?. u8 u6 {/ I. {& N# u3 |$ s
想想是这么回事,说你执法不公正是不对,向你道歉。 1 O/ q6 W/ b9 [% }但行政不作为也算失职。版主也是人,也需要表达自己的看法,这点我同意,但光表达,对违规者视而不见,甚至口头警告都没有,就代表你支持纵容违规。你完全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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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也不同意,我不是政治版主,我无权警告任何人,否则就是越权。 ; _& Y. B( N. |只有在某版主起诉之后,才进入我的权利范围。当然新梦麻利的解决了,就没我啥事了。6 r% R& g4 T# d$ G
无论民主派还是保皇派,我谁都没有处罚过,谁都没有警告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