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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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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第二份工打工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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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V3 A' A, }7 R根据我在快餐店打工的经历,感觉在快餐店工作的人可以分成三种:% q& w! ^" R5 r/ |# l
0 r: E4 ~5 U) o- J! ^0 f 1. 加拿大最基层的大众: 约占三分之二。这些人以女性为主,有本地人,也有移民,没有什么特长,也不想花力气追求什么,一生都在快餐店,超市等工资最低的地方做工,收入微薄。有时也有牢骚,但仍是过得比较快乐。因为加上老公的工资(男性的体力活要挣得比女性多很多),养家糊口,供房供车,偶尔出去旅行一下是没有问题的。在加拿大就是这样,即使智力有缺陷的人,只要肯干活,政府也有专门的机构培训他们,然后做他们可以胜任的工作,比如在餐馆擦桌子扫地。
. O r" G K" J 2. 学生: 约占三分之一弱一点 。在加拿大小孩超过12岁(好像是吧,不是的话请指教)就可以合法打工了。这一点和中国很不相同。西方国家一直有这样的传统,据说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是为了及早培养孩子的劳动能力,家庭和社会责任感,二是弥补劳动力短缺。不过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条款,规定未满18周岁的孩子只能做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比如不能做夜班。在快餐店打工的孩子,有中学生,有大学生。
8 u& Z- L1 u1 l0 E" S% D0 R 3. 刚刚登陆的新移民: 所占比例很小,但对低薪行业的劳动力短缺有一定帮助。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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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 ^$ N- v9 w, r我所工作的这家店的老板和老板娘以前在别的快餐店打过工,后来有了资金和经验后自己开了一家店,我去的时候,已经有两家店,几个月以后我离开时,又开了第三家店。; x5 Y) N1 |# {) {! d- H
$ F0 }( O5 `2 f; n4 d7 ?. @3 e做这种连锁快餐店是百分之百可以挣钱的,但需要加盟才可以开。每一家店面开在哪里,多大规模等等都有总部专职人员进行计算。我后来读研究生时,发现商业机构,如沃尔玛,都会运用人口数据,地理信息数据等选择他们的商业运作点,以确保成功。这个连锁快餐公司的店个个都非常盈利,所以它的加盟费也一涨再涨。/ ?. M+ ]; q. H: i6 C0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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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快餐店打工时最大的感受就是:天!这加拿大的老板也太不像老板了,和员工一起干活不说,而且是最能吃苦,最能干的。店里所有的活样样精通,有人请假或有人辞工一时缺人,老板可以一人顶好几个,我就见到他们不只一次连续工作24小时以上。当时不明就里,后来感觉劳工短缺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加拿大的老板们只要按规定运营,不用花任何精力对付任何政府机构或其官员,所以可以把全副精力用在管理生意上。政府部门也要进行各种检查,而且是不事先通报的。我见过消防警察来检查防火措施,老板事先一点也不知情,警察们来了以后,老板只跟他们打了个招呼,又忙自己的事情去了。警察们则到处看看,在本子上写写画画,然后就走了。0 P" p' R+ \/ s Y0 U! @6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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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会有这种与中国截然不同的情况,是老板们都是按规矩办事,而政府为难的是不按规矩办事的人。加国政府对各企业是没有任何管理权的,是真的只是在那里监督企业是否遵守规定;而中国的政府部门,至少给人的印象是,想尽一切办法搜刮企业,他们的最终目的似乎不是要企业按规章制度办事,恰恰相反,是鼓励企业违反政府的规章制度,按他们个人的“规矩“办事。各企业头头们,无论是国营的还是私营的,都要花出大部分时间应付这些政府官员。, G% z6 C! \ r% E' _
0 Q( F; g$ X' P+ R% X(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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