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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谈海 V! Q8 G; [, ^7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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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大陆的留学生李某为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与一名加拿大女子在万锦假结婚,拿到绿卡后二人离婚。之后李某在加拿大找到工作并结婚生子,不料假结婚之事并移民部发现,移民部发出遣返令。李某上诉,法官认为李某的孩子不能没有亲爹,于是批准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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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3 ] V/ ]6 \; a4 P& D1 h; \) t法庭文件显示,李某于2002年4月来到加拿大求学。2 o% c* o, L+ I
到2003年11月,为了留下来,他就和一女子假结婚,并于2007年8月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R0 p' G, `( v* R+ P% ~4 j
2008年12月,他和对方离婚。而到了2012年1月,他和自己的意中人结婚,太太是华裔加拿大公民。2 ?0 k3 G* `7 A: j' O4 [* M, D( q
本来事情到此就结束了,不料加拿大边境服务局调查发现了他之前的假结婚。到了2012年6月,移民及难民局(IRB)判定他欺诈成立,对他发出驱逐令。
/ J9 T% i9 g4 g6 O& j* f李某对此提出上诉。1 w4 J* r, v X
2014年2月,李某说他太太已经怀孕。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认为,孩子尚未出生,不能援引“孩子的最佳利益”的条款来考虑本案,为此维持递解令有效。, i6 U. x' E. d/ o1 V! `& t7 a$ P. Y1 d
李某随后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等到法官审理此案时,李某的女儿已经3岁了,为此法官认为李某的加拿大女儿是此案最大的考量,具有相当大的权重。如果李某被驱逐出境,必将使其女儿很长时间看不到父亲,后果相当严重,这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 g: l- Q j; ]9 |) _同时,法官考虑到李某坦率承认假结婚的情形,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调查中态度良好,愿意合作。而且在几年时间里,每月做10个小时的义工,为社会服务。李某在银行工作,买了房子,还和人合开了一间餐厅,雇佣10到15人,给加拿大带来积极的贡献。综合考虑,批准司法覆核。目前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已经取消了李某遣返令。- P$ }" X6 y9 l7 C G" K* C4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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