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想不到华人宴席上鱼翅,会猛然成为北美的政治议题,继美国加州之后,大多伦多地区的密市和多伦多也通过了禁翅法案,洋大人们开始用法制来教化未开化的东方人了:不许再野蛮侵犯鲨鱼权了!初犯罚款五千、再犯两万五、......好犀利呀!作为华人,我们到底是从善如流,还是捍卫民族特色,还真是个问题。来加拿大十多年,看够了西洋景,面对禁翅风波,笔者的观点如下。 ! @) m. t1 o A- C4 @4 m' D8 s
1、就事论事说禁翅,本人是支持的。据科学分析,鱼翅燕窝这类华人传统的山珍海味,含有的营养成分并不高,不太可能有中医唠唠叨叨的那些神奇功效,属比较刁钻古怪的食品。在饮食上过分追求猎奇,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中国大陆捕食野生动物的坏风气,什么穿山甲、猫头鹰、果子狸、百花蛇,都成了宴席上的下酒菜。其实食客们并没从中获得什么大补,反而对自然界的生态造成破坏;这些动物在自然界和人类共存的野趣,也远远高于它们在餐桌上的价值。# `9 Z/ \; x/ q" |' Y. \0 R$ p0 z
. L1 ~6 ^7 L$ j5 d; i! C 2、但是,从禁翅的实际操作过程看,作为华人我感到无法接受。首先,普通鲨鱼在北美并不属于受保护的物种,全人类都在捕食野生鱼类,鲨鱼肉更是加拿大市场上很常见的水产品。如何吃肉可以、吃边角废料的鱼鳍就不可以?禁翅运动,从起点开始就逻辑混乱。鱼翅是中华文化中特有的传统饮食习惯,在没有明确事实证明食鱼翅对环境或人身健康造成危害之前,就大张旗鼓地开展禁翅运动,难免让作为少数族裔的华人觉得受到了不平等的针对。# Q( ?( U! C! j q0 e6 Q A
, b8 p9 M1 X6 m. J
3、更重要的是,禁翅运动不是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而是全凭情绪化而为。有环保人士拍摄了一部关于海洋鲨鱼的记录片,其中有远东渔民大量捕杀鲨鱼的血腥场面,更有被割去鱼鳍的鲨鱼,缓慢沉入海底的镜头,不是活活饿死,就是窒息而死,真是无比残忍。因此禁止鱼翅就可以拯救鲨鱼,恢复海洋生态平衡。面对这样的宣传,就是华人自己,都会感到内疚和羞愧,特别是很多第二代的华人子女,都强烈恳求父母不要吃鱼翅。, a) m, n2 A7 j- R! n5 s
7 v) W1 f0 o) y) d+ \% _
只是这样的造势手段,早在红色中国的时候就见多了,如白毛女、周扒皮等,它利用真实或杜撰的个案,用煽情的戏法,将事态严重夸大、片面、断章取义、甚至歪曲,使受众洗脑一般地臣服于宣传题材,进而毫无疑问地接受宣传中的观点。只不过西人采用此宣传手法时,更注重占领道德制高点,环保、人道、无助的鲨鱼,让你羞于启齿、无可争辩,于是一场席卷全北美的禁翅救鲨鱼运动,轰轰烈烈地展开了。7 G& y5 S! K. l+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