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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政府的决策:
( x- J a$ g- T& p2 x/ X蒋介石于9月21日下午2时返回南京,即召集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紧急会议,商讨对日方略。蒋氏同意19日中央常务会议之处置意见,主张以日本侵占东北的事实,先行提出于国际联盟与签订非战公约诸国,诉诸公理,同时团结国内,共赴国难,忍耐至相当程度,乃出于最后自卫之行动。会议决定:“(一)外交方面,加设特种外交委员会,为对日决策研议机关;(二)军事方面,抽调部队北上助防,并将讨粤和剿共计划,悉行停缓;(三)政治方面,推派蔡元培、张继、陈铭枢三人赴广东,呼吁统一团结,抵御外侮;(四)民众方面,由国民政府与中央党部分别发布告全国同胞书,要求国人镇静忍耐,努力团结,准备自卫,并信赖国联公理处断。”这次会议作出的几项清楚表明:1,重视并加强外交方面斗争。2,军事方面,停缓国内军事争斗,包括对粤对共两个方面。此时国民政府已经明确剿共也要停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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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国民政府《告全国同胞书》中是这样声明的:“政府现时既以此次案件诉之于国联行政会,以待公理之解决,故已严格命令全国军队对日军避免冲突,对于国民亦一致诰诫,务必维持严肃镇静之态度……然为维持吾国家之独立,政府已有最后之决心,为自卫之准备,决不辜负国民之期望。”此外,在9月23日发表告国民书的同时,同日发布告诫全国军人书,指出:我同胞一方面应服从政府之指导,静候国际公道之解决,一方面,尤应恪守军人之天职,妥筹实力自卫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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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7 u) ^; c( y: f可以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国民政府采取了忍痛含愤,诉诸国联,弥合分裂,准备抵抗的方针。这一方针虽然不仅没有对日军侵占东北立予抵抗的内容,并且还令全国军队对日军避免冲突,但是,它与“不抵抗主义”是有区别的。其关键在于“准备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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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只是开始,日军侵占东北是渐进的过程。在随后10月江省和12月辽宁的战斗中,国民政府都明确表示过抗战的命令。特别是12月当日军向锦州进逼时,国民政府一再命令张学良不能从辽西撤兵,对日军进攻坚决抵抗。但张学良拒绝执行中央政府命令,未认真抵抗即从撤兵到山海关内。张学良与国民政府的对日方针明显有别,此处不细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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