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n. B. l. i5 j- ]* H! S
“签名管理法”?有这个规定吗?如果你是指“埃德蒙顿中文网用户名和签名的管理规定”中的第二部分“关于签名”的管理规定,那么我并没有查到任何条款提到“论坛保留随时注销其用户ID的权利”。如果你是指“埃德蒙顿中文网用户名和签名的管理规定”,那么我想用其中第一部分“关于用户名”的管理规定中个别具体条款的规定来使用于与之并行的第二部分中是否会存在张冠李戴断章取义的问题?如果这样可以,那么只怕刑法中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处罚规定也可以适用于“诽谤罪”的处罚了,对吧?
应该注意到“埃德蒙顿中文网用户名和签名的管理规定”产生于整个规则系统之前,在此之前是否存在一些与之配套的管理规定或者管理授权,我们并不知悉,但是,在规则系统产生以后,其他与之配套的规则显然已经不再有 ...4 C' _9 T1 l. C; u C: p8 ?; r
zsm2002 发表于 2011-3-1 07:47
- G7 ^0 H0 S$ G, @. K
+ m3 F& ?4 v$ }( w
你后面说的处置,只有“告知”,适用于签名,那,如果告知以后继续坚持违规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