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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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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6 ]7 s  i6 s0 C/ l- z& Z
: `5 e4 K4 l" n/ W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n# T" E: ~$ E& [( z

9 M* t& E9 o3 i  F% ~6 o; ^  _- `& o2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8 y9 u" L, `* f" f+ ?/ o6 [, @. l5 y0 R
8 R; T! m4 O1 {; L. Z9 G1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_6 @4 t+ z. X0 I8 N6 D* U1 P
2 T- {) _* B; l& v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7 y* L& p0 ~* O9 M. m
% L- H3 r. P' ]0 z: J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P4 ]! Q: D* n, U, w# u
. j% w3 i2 b  ~9 f7 b& F) X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z( C4 L- @2 j' o) J* n( g+ L

8 g3 T  @! a4 t% P$ i" o6 |5 s“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 f# |) A: ?  Z0 M" N
% A% C# O* h2 H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6 q  w8 g+ i0 h/ S1 t& M
: Y. Z$ J( X7 h; [3 i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5 s& P( {% s. m4 z  q9 i( A1 w  O5 u& r' Q4 r& [( j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2 C5 \7 J* H4 _! T: X1 l9 \

/ ], z. L, d! }% c8 b  Q+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E* ^  s& p0 `5 b% K7 D7 `: {
4 u2 ^8 c9 m7 U& ^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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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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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8 ?/ S  c! Q* {9 G

! k: d; ~+ N0 j)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4 U; U6 B4 u0 C2 L" V: v- M, `6 M6 m3 \0 R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R5 n, O/ t. d. L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f- F  [# X; g

( M0 z  I. I) M& G9 T: G' W+ M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4 C- w8 v+ Z5 s1 H

8 z+ u" F: I& m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9 o$ z& ]5 r# \& a5 k+ K
9 E1 A* A5 ~+ W) Y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8 A; p. c6 E# i0 \8 a: j$ }# o

+ L+ I& l3 O3 U; C( S; {& M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8 ]" S8 M/ V3 i. A1 v5 K* L, M7 m

! w6 T/ U6 F- f6 Z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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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n1 J! Z; Z( [; _. _' o1 g6 w4 P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n+ @: F' N8 Y3 @+ y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 A% X+ D& d( M- w( {
2 B, p9 G' K# o' I0 c, e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 E9 ?( `. D' B, ]2 b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2 a% ~/ h' x4 m- h$ e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3 U7 B7 a0 M5 D, J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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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 O3 ?. I5 z: B* L
% a% F1 I. P& z% `2 k1 `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6 h6 ~( L/ P6 q" d

) E. ~5 L6 H! E. q4 J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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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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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5 Y3 v9 m, o7 c4 u
$ m% e2 R* A9 [* |5 R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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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d* P/ q4 b' j6 V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Y& n/ d2 X' R1 L4 i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6 t+ N5 L% [$ J; s# H: a( n* x
% A5 a3 \# q5 X! h& _  L: F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r- v+ E! f0 p$ G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G& a* d9 ~* o( q0 u4 V

: ?& \; D5 f) a, g  J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g  s" J5 X1 S$ M! ^

# N7 a# P2 W2 k0 b; y% U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5 X# E3 |1 ]. F( N( D" g7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W* }' X' s. V; `2 a* _$ Z0 \1 k0 J( F- z0 E$ o' Y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9 o7 y6 t* O4 ?5 j!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N# ^; a- @8 F言重了,
& A: Z* }$ d5 S4 h$ m$ Z  e
* K; D7 t/ W8 h7 m- w4 u' [" P; r  ~! B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3 {- y+ A# F  e. d; p$ h

- `  T0 K7 i) l' D" }. Z* K4 P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U; g/ B( h' ]/ j$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0 K, V; q. m* z' ?8 k5 {( A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y% _3 R" o4 f* B* b* Q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T& [! X, W2 I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l: m( I, s$ a. h9 ]' N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c" d% c  Y. `! v* t( o2 Z% p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o) K1 s6 q7 u, y3 D0 c$ N#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4 ^1 e) c; s, ^: v6 D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z4 G6 Z4 Q( ^) v& F3 F5 [# L! p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q8 b/ w" N9 X+ H( d
& P/ E! I+ W" B' h0 h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大型搬家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_' u" n7 i7 \2 A" G& h/ C  K

$ I$ n3 y8 V8 [( f- K# A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M9 P2 [4 o# T* Z# }. a& _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u5 {+ P4 u1 ^" v  F9 u: `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5 l+ X6 X0 ]6 r- u, `8 @, E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5 j7 f. ]( ~7 t8 r# }+ N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c' C4 h! y% v/ k5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5 h" O/ |% ]' B& t+ D- G( b* p5 N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2 R) U0 V. M  g! z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k8 w1 l, u) \8 a

7 \' |5 U. K# X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D3 ~, V3 O) f2 o) @" s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8 R( [/ }/ o( G; x! s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m7 e! H* L/ m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k6 N4 i7 a, Q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V8 l+ C) R  \7 ?4 J* X; U. i' G$ y% L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0 b: i! k1 K5 M! t0 I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9 P- s0 E1 G  S; C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F3 O- S0 z. N" f6 k

3 G& f/ q, J4 D5 Q; F,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 ?; Q/ P- j, `+ c- O: k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1 o: J. h7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U1 g. Y  e# p2 e9 q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r- Z) T2 y- v" p! M1 V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0 T! P+ ^6 E, h3 u7 d. P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O1 N& j7 h7 x" H) b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2 A: @& a, }/ [( R+ O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b9 _* |5 t7 P0 ~% n% e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1 Y* h+ V8 @5 N! ^$ [( l4 S! Q8 ^都是不合时宜的。
1 E# c& A6 x- T: h1 q3 ~/ V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j* n+ Y2 P1 ~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1 s# y3 [- p, Y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t1 B2 n  s) H' U3 e# t9 i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b6 c* |5 E  d" D% ^! T2 X( D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5 d* g: q# p' ~; @& a$ u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Q6 U% o7 h! x$ I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x9 r, b2 P- x: s+ L4 N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8 [& i) w5 ~( m* i$ I% f3 i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3 f8 r, C) c& C: K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2 B1 V2 }* x$ Y4 S+ F+ U. Z4 l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 g2 G2 ]; ^+ {6 R  [3 k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8 }! L3 `, c8 @, M* K* a4 h7 _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8 D3 U+ P! Z' T5 m7 M  B) x' G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 \0 ]! {1 c+ T6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Z# X) [; a: n/ w' f; C/ g7 s8 w' u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3 z- z" d' u" |! V4 I0 \& Y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2 K+ I/ |0 V5 D# A

2 Z) n/ e; L% p/ G0 Y! V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4 s3 z. p$ a- x- n, a5 J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w! q* ?' b9 m, k; w; R$ J+ U' E8 J  i4 D3 n5 W; h( ~( k! T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0 _0 }+ _4 C/ S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 |) h% ]6 {: Z3 P& `3 \, c3 T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y9 }. `6 x2 w1 ^3 `
2 v- [% [, D) q4 r( x  m3 @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2 D; p& r( K1 q$ h3 J$ r8 B
9 ~' H- U6 `( z' @. B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K/ u6 w* w5 a% e9 [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4 o+ u6 E% D  g" o1 @8 e* j+ q  v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1 ~1 G# c8 ^( K1 ]7 n  ~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6 A, E7 h7 t8 u; u* Z
都是不合时宜的。/ c/ j0 }. t: u* Z2 u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k$ O7 k; r5 |( y6 }2 [$ F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0 _6 [0 Q6 K* _) l9 ]( F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4 a) j* |" y  ?  p" p- F3 r9 j+ I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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