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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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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_: Z9 Q3 y: R- }% l
. A7 @: D- K% C+ M9 ^  ]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9 u. V2 K7 U; X1 g4 t/ X! R$ I1 M0 a, `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l) l4 G' c& G" t- D
' Z7 v9 q% i+ i- Q8 h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4 }) o8 Z9 B' b0 V0 R+ F
$ G0 ~' o* M" \2 I6 p) e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 P* q+ }3 b6 S
+ I4 s( Z. L/ i8 R4 Y+ t9 w" f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v& o( _9 E  ?2 t
" {4 ?3 a# o% P# l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1 F6 `) x$ U- x: b" G3 F' U8 U
) T: [" V8 V" _. G) O; Z! X“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 S9 V( x" b4 c1 _
5 ~$ W4 X4 }  S: G$ P* H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0 T3 O/ P7 G5 P% V7 G: K7 p) e3 a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U6 T5 ^) k4 O* U. \

1 b2 S  O2 p+ F* e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 _; W5 P# |5 ~
* [* j% x1 a6 r2 W- K* J" t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R5 r( W" |+ ^: {. |1 }: W6 m8 r

3 V% x: p+ k7 p! e1 |  s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r5 s; T* [& W( w- w! m/ a3 A+ j5 ]5 r- \  m# P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T1 f# F/ e1 Z1 `
1 W, k. ^* g  t0 S3 _. T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8 |1 Y; j+ O' f* ]1 D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1 w& E) f* f2 l, w
# \7 i6 N, L% v- s' a+ g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9 s' T/ @: j0 v- \: y3 t4 T" Q$ V6 }' c- I2 A  c- r1 Q$ h- [# H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9 q4 z& A& ?5 w+ _/ o& }# S$ x. y
+ a+ }- D4 m0 G7 m) {' B0 t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4 `6 m/ V) }2 n( N) [
9 v; I2 ]+ x; X2 Q1 C( F8 ]. y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 A6 h8 L# x3 D4 I
; S2 A& [  [3 L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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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5 X7 A9 d3 V5 M4 H  M! a! e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Y. p/ k7 t) \4 B" z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 V5 {2 S7 I: W& S2 O/ V( @; Z2 P
) s9 V7 O8 q3 G& D,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 v  b' w6 ]0 E* x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X( o# E; A8 g1 S6 m3 J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7 g* N/ v2 w1 t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3 T  A8 v6 `+ N% x! z& I9 x; h
0 C% A8 i: `7 [3 F+ f# S+ A& e/ D1 K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J0 `5 S, @7 i" M5 f7 Q4 b: D# H

( g( A, {! Z2 |0 A* f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大型搬家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o3 N" G& [$ j0 m) U% Z

, p6 d. y- l7 d# T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 y% g& }% f  d+ o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_6 m3 @! p% [2 O. g2 H,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D2 J  `# w$ [) d9 M" G1 D5 }; X, h- @' K  o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L/ H7 M% ?2 l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8 h/ |3 Q! A8 b% n8 I& r: S/ |
. g+ E- \$ E( v. N! r: c" v, t$ z/ G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T* D$ n; ?4 M$ _9 k* Y
$ l. |* J% E2 v9 z& G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_" h! x7 A) f- Y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7 Z: I( @" k) R- K% m/ a6 G
1 H2 \! Z1 j/ X2 V0 i8 }$ }+ f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0 ?7 T$ d( [' b9 \+ T+ H"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F7 w2 U0 H8 K. G) R/ I
言重了,
! a8 G; k7 m- S* n5 m) ^) Y0 M2 [( R( S5 T1 E9 K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9 P5 }" ]7 q6 ^: \

5 E5 v2 @; Q4 G4 X5 P/ N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2 Q$ w6 u4 e3 ?6 H+ a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0 Y; N* b9 s, Z- b2 m; Y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b1 }4 V6 Y+ c! E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2 s4 {. }% J3 {7 B0 W& v* L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G* y& P  c1 Z5 a0 r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L8 H" h$ X4 s9 h' X4 C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K2 a( @1 j6 m  r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7 Z- ]- D* u, l9 Z0 ^# z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2 b  o* O' O+ J9 Z0 N$ ~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u. e  V, d4 }" W" w- e; z( s( m3 `' C+ G' _2 X4 C4 z0 l0 p7 f! X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J3 b3 E, ^* p6 L9 i' O
5 ~( B7 n; @" w* H5 Q7 x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7 ]# u' |6 \/ G  K1 d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y! H! g* u# y2 D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8 `1 {3 T2 z, u!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k- d+ }( @" u5 B$ g+ X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y, R* O, j2 T,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8 E* v' O4 h2 x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x; N' h  M8 ^*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m, D* A, X5 [0 ~& y/ t7 K+ v

' t" ?2 F7 z*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_9 `  ?! Q/ i+ |% P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P! Z6 }" W) R, R6 j6 e; z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6 T* H! g6 Y+ h6 f5 n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P7 [0 S, X! r. E0 h* s' e6 n# J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8 l) x8 \( h5 b# |, D7 R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H7 N4 [0 k, K! K! T+ F  J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z/ {! z, d6 w, m# a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i  k3 j0 D1 S7 {6 X8 B1 A' k8 |1 M# ]+ c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 z1 V+ W. R$ d" h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z! m9 Q' p1 y" n' C/ B( ~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L% C; o  e, D9 F; E7 Y+ I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5 |' W! Q7 P" y" B+ o: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 y2 G- Z# f+ R7 Y0 Z: A$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9 g' c$ C* J5 G( e9 d) i, x, c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L6 Z! G) w' D1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3 E" ^4 ^  `1 Q3 x4 v8 d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1 e4 A  }3 z, f* d3 S$ q' N
都是不合时宜的。
2 F# x  j1 r5 ]+ y, p3 o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0 K8 a9 _. S" ~& \1 A" f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9 y" \" o: T  c2 U7 g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2 b# P" C! J  o) w4 L* l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z5 k9 d) D& v! g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z  y8 e$ P8 z1 J7 W( f, A7 G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E! z+ q5 P$ {/ Y) V+ W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G+ P* Z* d3 k1 K5 @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m/ D! \  {+ f0 w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2 K" |3 J( O4 Y& Z$ u6 j, v8 J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N  ], V8 e3 d. w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F' B5 ]/ R2 ]$ d! e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 ~! e, A% v3 i" e0 p7 g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p/ @. Z  L7 H0 w; u; a' W7 ?9 X$ r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x* ~5 a5 R+ s3 \3 ^+ k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2 z# t5 g) O4 P5 {  I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7 V9 i2 p8 J: H, k6 P5 k. q# {( w9 h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8 Z3 E# l# K1 m: U& c1 c% U* O; V- ^8 n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S5 e$ y! i3 a9 W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 d2 Q* p/ B( e! A
# b) O) P( O) Z$ U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2 h2 ^0 L" \2 {+ H$ Y: n! S/ v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y! T9 C* C) h. `. d2 H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大型搬家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w' _5 q# N( y; V
7 T, F6 n0 G5 r/ ]% `+ A) b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i, U% @: Q5 q5 U: g

7 V: V' d% F, h$ d*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7 d4 _2 ~8 {# C, R! D0 x, \
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8 k$ }! G# h5 T7 R+ c- L; ^( O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8 E! O) p% T) i  A2 U2 v7 [& q-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5 R% C' c- ~: T
都是不合时宜的。3 B0 [/ ^+ U5 z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 Z2 z  C( H% \) u5 k+ s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0 k! a' B8 I( O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5 s0 p7 ^! p% g7 q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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