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h" U# L6 L& j9 m* |/ h( m 大多部金融冲击并没有演变为恐慌。通过结合自我修正市场、行业管制和政府监管,这些冲击是可以防止的。但恐慌的缺乏应该不会阻止我们认识到具备全球性的且依赖于复杂技术的金融系统的脆弱性。例如在2009年末,美国持有18万亿美元外国资产(股票,债券,房地产,整体公司),外国投资者持有美国资产21万亿美元。投资者或监管机构都不能预期到这个庞大的流动系统的所有威胁。+ Z' a/ s# a, p. x
" O0 A) b3 x/ s9 G8 t3 v0 p 新立法可能做的就是减小下一次危机像上一次危机的机率。如其所称的那样,新立法或许主要处理“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il)问题。通过这次危机,政府面临艰难抉择,是挽救摇摇欲坠的大型金融机构(贝尔斯登(Bear Stearn),美国国际集团(AIG))还是允许突然破产(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激起恐慌,把亏损强加于其他银行和投资者。为避免这样的两难选择,新立法做了两件事。0 L" s' X' _0 `! r e v
8 R' e5 {- O1 o5 D5 a/ I; p 第一,将对大型金融机构施以更为密切的管制。迄今,美联储(Federal Reserve,简称Fed)已对持有公司资产的银行(如花旗)实施监管。一些主要金融机构,如AIG,实质上逃脱了联储的监管。在该新立法下,美联储可以检查并管制任何倒闭会危及整个系统的对冲基金,保险公司和金融服务公司。 * H) i$ I5 D: r1 P2 C# u2 R0 L# e2 e C, M/ }3 D
第二,如果更加严格的监管和资本要求不能阻止重大损失,该立法则为机构创建一个有序的倒闭方案。它们将逐步关闭以避免市场动荡;如果这些机构需要现金,政府或许会向其临时提供资金。但这些损失将最终由股票持有者、贷款者和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 简称FDIC)承担。+ k4 ^8 u9 y* N! f1 _) e9 ^9 E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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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传统思维不同,现在的问题是“大而不倒”只是危机的征兆,而不是危机的基本因素。那是已过时的不良贷款:向没有偿还能力的贷款人所发放的房屋贷款。恐慌情绪的引起是因为没有人知道损失的规模或位置,目前估算将超过1万亿美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该新立法可能减弱了政府通过限制来平息未来恐慌的能力(主要是技术途径)——Fed在危机中间向经受恐慌之苦的机构借款的权力。2 T7 U$ v( D5 |) M' s!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