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美国证监会对高盛提起诉讼,指控其在向客户兜售一种名称为“合成债务抵押债券”(Synthetic CDO)的复杂衍生产品时,向客户隐瞒了重要信息,引起业内轩然大波。0 ]9 o; R: w% E1 s O# w) m
: Q2 B9 e, k a6 }% w
高盛衍生品事件涉诉不令人意外。根据我近年来对亚洲衍生产品市场的研究与了解,国际投行在美国复杂衍生产品市场上的所作所为,与其在亚洲市场上的某些行为相比,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G# F% Q8 l0 W+ {( y
6 Z# ^! R$ c5 @+ p' @6 ~9 R7 F { 2004年底,中航油(新加坡)在与高盛的复杂衍生产品交易中巨亏40多亿元。 作为中航油(新加坡)事后聘请的衍生产品专家顾问,我对中航油与高盛之间的合同与交流内容进行了详细分析,得出的专业结论是,高盛在与中航油(新加坡)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要远比在本土的问题严重得多。 * x! o+ }. _' J5 p9 G: d . ]! e' C! K" B& J8 d) m 在亚洲复杂衍生产品市场上,为了自己牟利而不顾客户利益的投行,远远不止高盛一家。但高盛超群的品牌影响与衍生品创新能力,在自身与客户利益冲突时,具有更强的摧毁力。. A3 R/ h( G4 D+ F
5 o; g( U/ ~" g7 f3 t
投行的利益冲突问题是在近30年才严重恶化的。上个世纪80年代之前,国际投行在近200年历史中的主营业务基本没变:做投资方与融资方的桥梁。投融双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严重时会导致资本市场瘫痪。投行利用其信息优势及长期参与而形成的信誉优势,成为投融双方的理想中介。通过这个传统的角色,投行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抹杀的贡献。值得注意的是,历史上的顶尖投行品牌都是由长期持股的家族或合伙人控制的,他们更愿意放弃短期利益而维护长期品牌与信誉。 6 S- g- A) d8 \ 2 M% k( C* T7 S: s1 o# X# T6 P 在投融中介这个传统业务中,投行与企业的利益大半一致:企业上市成功投行才赚钱。利益冲突不严重,只在承销团队选择与股票定价等方面有所显现。所以,虽然高盛目前在衍生产品市场上的名声不佳,但我仍认为不应影响对其承销等传统投行业务能力的判断。6 B. `* H0 z9 _& V8 i$ o*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