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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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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5) 鸡蛋(0)
发表于 2010-3-7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page%3D1&page=4# a1 f2 H! G/ z  ~
101楼
* c& Y; h/ t* ^' i
2 L# p, p7 K) d& d4 J# ], s3 p不接受调解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3-7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哇考,偶没投诉你说偶转性别,你反而来投诉偶了?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3-7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高潮 于 2010-3-7 20:25 编辑 ' P- L: ~9 u+ M2 d
2 a/ h* ^% S. O' B
扁舟的“宽容、有涵养、生活作风正派”得到进一步体现~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0-3-7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进入调查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0-3-7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决如下:
4 V. A' F; X9 U6 q" ?& }“太监、人妖、老乌龟”是谩骂性质的攻击语言,针对对象由于以下两个理由可以被确认为本网网友:其一,该发言中包含对本网网友语言的引用,因此发言的针对对象可以被认定为本网网友;其二,此前一个和解的投诉帖中,被投诉人存在以同样的语言针对投诉人的现象,由此可以确定该攻击性语言是针对本网网友的。因此,被投诉人的发言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规定:“不得有针对网友的攻击语言,包括人身攻击、谩骂、诅咒、诽谤、威胁。违者将受到一般处罚条款处理。”
2 [( Y% _/ _+ n$ }$ k0 e0 y$ T$ |- l4 m7 u# |
被投诉人已经有过两次违规受罚记录,此次判罚为第三次处罚,依据一般处罚条款第一条的规定,将对被投诉人永久封。如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对此裁决有异议,请于24小时内在本贴后跟贴上诉。被投诉人请注意:依据网友言行规范2.8条的规定,在被禁言后不得在非相关帖子里发言。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3-8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决如下:3 ]4 m: n) ]" B$ y" b$ Z
“太监、人妖、老乌龟”是谩骂性质的攻击语言,针对对象由于以下两个理由可以被确认为本网网友:其一,该发言中包含对本网网友语言的引用,因此发言的针对对象可以被认定为本网网友;其二,此前一个和解 ...
1 U7 f9 f- k, [* k- Z) s& u1 h4 ]) E8 Kzsm2002 发表于 2010-3-7 23:49

5 w+ ?9 k9 @; k; q/ L9 |上诉:
9 X6 n% w( q+ g5 n, Q发言中包含对本网网友语言的引用,并不能成为认定针对对象的依据,而是要根据发言中的具体语意~( j9 \1 p3 }. I; h- z; {
偶的原话是“看来偶也要关心一下,谁是太监、人妖、老乌龟呢?”,
8 [+ \- Y% y4 S+ t" x  ~其一,这是一个问句(不是反问句),而且根本没有出现答案~
' r6 ^5 g# F5 `! v; Z1 U# l( e其二,发言中也没有出现任何网友的名字与“太监、人妖、老乌龟”相关,你所说的“针对对象可以被认定为本网网友”不成立,也就是说,你的“其一”依据不成立~~
$ l9 s1 y+ M0 O其三,偶反对将一个帖子中的字句引申到其它任何帖子,因为夸帖引申只以作为一种猜测,而不能作为证据,对被针对对象的判断只能根据该帖子中的上下文来判断被针对的对象,而该帖中其它地方并没有出现过“太监、人妖、老乌龟”的字句,所以,你的“其二”依据不成立~
+ a' G. k; [0 l+ S" |& d; m
3 {( i3 P3 p3 {& A因此,偶认为被针对对象不能认定为本网网友,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你的裁决不成立~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0-3-8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已将上诉要求发给另外两位执法版主。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0-3-8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高潮在禁言期间继续在下帖发言: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0-3-8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前的一个帖子中被投诉人以"太监、人妖、老乌龟"等攻击性言语针对本网网友的行为已被前和解的投诉帖所认定。在本案中投诉人引用了完全同样的攻击性词语,虽然是以疑问句的形式表达,其暗指本网网友的本意很明显。构成人身攻击行为。因此裁定维持原判。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3-8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来偶不想再发言了,不过自从被裁决永封后,得到很多热心网友的支持鼓励,其中有些网友是以前从没交往过的,偶也反思了近来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觉得离开之前有必要交待一下事件的由来,起因是扁舟说“不知道大脑有什么用”,偶不相信,并用语言嘲讽,引起扁舟不快,删改了偶和其他几人的帖子,于是引发几人对扁舟的投诉,事件的实质和宗教无关,完全是版主履行职责方面的纠纷。偶也由此起草了《版主的弹劾、免职规定》以完善相关制度。
9 Z2 L% \* d1 [! ?6 _, q刚才看到awake为偶申请特赦,偶觉得很感动,偶和他以前没有交往,现在在偶最低落的时候能为偶挺身而出,也是对偶极大的支持和鼓励,事情的是非曲直偶不再评论,就象扁舟所说的“看看怎样收场”就行了。
0 \- p" H1 Q- R0 }# m关于特赦,偶如能得到特赦,偶保证不再违规,偶现在正式委托awake处理特赦相关事宜,包括在时间允许后由awake代偶提出特赦申请,代偶发言保证不再违规。
大型搬家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3-8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偶搞错了,对不起哈~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0-4-29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0-4-29 19:58 编辑
6 M5 W+ o  \! d( J5 \, D2 `
. `4 ~1 w4 {1 Y! b! j$ B" Heagle2008可能无法针对本次上诉发表意见,由于结果不受影响,本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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