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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8 Z- [5 W* ^7 c 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 y* `# x& y. c6 I, S大头熊 发表于 2010-1-28 09:04
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 ... . @$ H& u- {* T孤岛客 发表于 2010-1-28 09:42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9 j. P1 ]7 j" ?5 V ?高潮 发表于 2010-1-28 08:53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 U- \! a0 M, N# @5 f% ] 3 O8 }1 h6 M: @4 K3 @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 X/ ^ A/ I( n ; e- k0 `, |1 w" @ 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 ... 6 b9 u( }1 ]; ]: m! {0 s) V扁舟 发表于 2010-1-28 01:16
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3 n' m8 }" ?1 Z8 R0 x' i8 L) T# ^1 V0 C 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3 k& ~! Z: O" a& F+ Y( ` 大头熊 发表于 2010-2-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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