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522|回复: 11

关于“大头熊”禁言的回复

[复制链接]
鲜花(5)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
9 }& Q9 e! l: t% j7 l3 Y, x2 R1 R# s" r" _: q2 o( v% A. G
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 j" \2 R5 f$ j) X5 m$ I

5 z; J  ]- B8 W( Y  a: h" U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出不来。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429)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对扁大师的景仰恢复至"免费饭"讨论前的水平,果然有胸襟!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大头熊并没有发投诉帖,反而是那个所谓的基督徒孤舟蓑笠翁发了投诉帖,你认为他有没有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如果没有,你是指谁陷进“打官司”的“乐趣”中出不来?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d4 o4 m8 P3 X' V/ t
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鲜花(429)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是没什么乐趣,但是不能因为没乐趣就放弃应有的权利。我要你解释清楚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2 l( j% a7 s9 ?' u$ L- m我若说的不对,请指出来;我若说的对,为什么禁止我发言。
( ?+ i  ?3 ]9 w7 Q/ S大头熊 发表于 2010-1-28 09:04

' J  O1 n2 `9 U2 a6 u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算两不相欠了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版主本来就有权在他所管的版删帖、移帖。禁言是有欠妥的地方,但一则扁舟也改过来了;二则即使不改,目前的规则对这样的做法没有什么惩罚的手段。而你在站务的"卑鄙阿扁"极可能违规,扁舟也没跟你计较。这样应该 .../ K$ X; }4 x3 c6 ~# @, ~. a7 F
孤岛客 发表于 2010-1-28 09:42
% B" t6 n4 }! k* q; S7 E9 U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版主可以没有限制地做错误的事情。
" R- z" d& j- m/ k9 s他可以删贴,可以禁言,但请给个说明。) {5 J+ K2 N% H8 Y6 }1 G0 V) d
我只是要一个解释,这要求一点不过分。
- q# {, P! T, w! ~/ p5 _他若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就不适合继续做版主。
5 m& x' v0 B# l  X7 m" |# [) a3 F: X是他先做了见不得光的事在先,我这样说他,说得是事实,一点不过分。
鲜花(20) 鸡蛋(0)
发表于 2010-1-28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李向阳!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请楼主解释一下,你那句“签于网络资源宝贵”是什么意思?如果不发言能节约“网络资源”,应该你自己不发言呀~
6 b' H" W  i! V- u高潮 发表于 2010-1-28 08:53

; ~0 p, l) q  v: g- |( {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
  h9 X( ]! }( r' `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因为以为“禁言”功能只对版主管理的板块生效,并且不欢迎大头熊在宗教信仰板块的言论因此作了这个操作。9 y$ w, i1 E$ U7 ^

* |( c3 _6 {) D/ r* o2 m知道对其在其它板块发言也有影响后,已经恢复。
1 w5 k* R+ O! E5 w
8 B% C! A7 T8 a- |论坛是交流思想和交朋友的地方,希望不要陷进“打官司 ...
0 }9 K1 `8 l  o扁舟 发表于 2010-1-28 01:16
# o* }: y- s* S1 q3 g

/ W: N" D( u: G2 K5 j9 \你不欢迎,不代表别人不欢迎。3 c$ M6 D, ~  N9 z- A
仅仅恢复发言是不够的,请给出合理的解释。不然这件事不算完。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明白了,阿扁不给出解释原来是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
) `% q* f. i, c2 J0 i; `我建议为了节约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家都不要发言。就是不知老羊怎么想?
3 T1 m- z; B% r8 r大头熊 发表于 2010-2-4 10:28

' w& l# L; s& h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0-2-4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大头熊,如果不做解释,我们只能认为楼主和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没有区别,用禁言来剥夺别人的言论自由。这种人不能够担任n敏感板块的版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8-20 05:18 , Processed in 0.289752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