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思是你被打的时候,你是被动,而第二次被打是你主动,这告诉我们:基督徒的伦理是主动的伦理,不是被动的伦理,而不是说你给人家打的就很属灵。基督徒的受苦,不是被逼,而是自己甘愿的。 ( K0 _& B6 B! U' i
% |0 D( q' A! {# X二、如果人打你的右边,你把左边给他打,那表示说那个人是无理的,而你顺从上帝的道。但是如果现在有一个人听了那篇道,谁听了就要被打而不是去打人。耶稣基督被打的时候,有没有说:“谢谢你,还有这边还没有打?”耶稣受审判时被打,他说:“我若行得不对,请你告诉我错在那里,我若行得对,为什么你打我?”这就是保罗所提醒我们的:不要凭着字句,因为字句叫人死,要凭着经意,因为经意叫人活。 3 t. g1 Q, |6 t q5 y9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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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所说的不是要我们去爱人的恶行,乃是爱有恶习的人;我们的忍让并非姑息迁就,乃是要用爱心去感动对方弃恶从善。 ' s' l) E6 C1 F. U+ {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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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网上搜的。 + v. g; w" S8 ?% F. j. m/ Z, Y5 o" p7 O这句话我总是不能明白。每个人的道德标准是不一样的。一方一未的忍让多数是会筑长另一方的恶~~你想感动他/她,多数时却被人以为好欺负~~(人的NATURE好象就是欺弱怕强)你该如何感动一个恶人啊??6 T. t; E6 M+ [' L. F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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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才是神所喜悦的。面对一个恶人,是不是应该回击以求公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