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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裔男子因为种大麻被判刑,由于他只是永久居民不是公民,联邦移民及难民局颁令遣返他回中国。不过,由于事主与妻子在加国育有两个子女,他以照顾家庭为理由,在今年10月获联邦最高法院批准司法覆核,移民部须重新评估遣返决定。
7 q5 Y8 U4 {/ c/ j- o, w0 K案中事主李德兵(De Bing Li,译音)38岁,他在2000年5月1日成为加国永久居民,妻子为加国公民,2人育有2个子女,分别为4岁和1岁。在2003年,李德兵涉嫌种大麻,被警方拘捕。在2006年2月3日,他被法庭判16个月有条件服刑。
9 Z) I" E4 b! V5 m6 G, ]# F同年11月30日,联邦移民及难民局指李德兵犯法,要把他遣返中国。
7 P, e) \* r U& t李德兵随后提出上诉,但被驳回。李德兵其后要求司法覆核要求。 / Y% ]6 ^: ^% `* h& m5 m
联邦法院法官巴恩斯(RL Barnes)在审理中发现:移民及难民局认为,李德兵曾在审讯中表示他不知道偷电和种大麻是违法行为,但难民局不相信李德兵所言,认为他的口供不可信。同时,难民局也认为李德兵的所做所为,对子女产生很大影响。 , @1 U# @) G& {6 T
难民局指出,李德兵涉及违法行为,对子女有不良影响。但李德兵的妻子作证时表示,李德兵是个好父亲,与她一同照顾子女,并为大儿子购买了健康基金。
: @+ M: q2 [5 g J# H& W巴恩斯认为,难民局在审理过程中较片面,未有考虑到李德兵照顾和关心子女,以及对家庭的贡献,因此他批准李德兵的司法覆核,要求移民及难民局重新审理案件。 9 p+ L4 V' j" }$ b, l" G- R*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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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星岛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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