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173)  鸡蛋( 1)
|
 据媒体报道,5月10日晚8时许,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三名工作人员喝酒后,到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这三人分别是: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邓贵大,以前是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调到镇招商办的黄德智,另一个是邓贵大的同事邓某,他们三人均在同一间办公室。
! J* Q5 [2 w3 |) ?; ] 他们三人在三楼休息室遇到女服务员邓玉娇在洗衣服,他们问邓玉娇是不是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回答:自己是三楼KTV包间服务员,不提供特殊服务。但是三人仍然纠缠不休。并且把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为首者邓贵大以为邓玉娇是要钱,于是从怀中拿出一沓钱抽打邓某的头部,进行羞辱。这所谓“特殊服务”到底会有多么特殊,我想只要不是外星人,都明白是什么意思。
8 O B: X/ R" u2 D+ E! N 邓玉娇对他们显摆几个臭钱并不理会。当第二次邓贵大把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时候,邓玉娇用手中的刀把邓贵大刺死,把黄德智刺成重伤,邓贵大的同事邓某则当场被吓傻。% F0 v6 d8 _; ^+ n
这不是一个绝无仅有的个案,媒体上关于官员“牺牲”在色情场所的报道可说是屡见不鲜。从娱乐场所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乡镇官员事件,我们该反思些什么呢?1 W6 z: [' G1 e5 N' ?( e
一、我们的各级政府官员为何越来越不自重?
" @$ c& `% F8 R; W, w5 p1 ~+ k 古人有云,“为官者皆好色”。这是封建社会时人对官员的一个总结。如今,我们这些打着“为人民服务”招牌的各级官吏也保留着封建社会官僚的遗风,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要小姐为他们“服务”。根据一些媒体报道,有些官员一年之中基本不在家里过夜,可以说是三过家门而不入,他们以色情场所为家,以床铺为工作平台,以娱乐场所女性为工作对象,以各种姿势为工作方法。他们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创新,据说还发明了不少颇有创意的**方法,这种“三过家门而不入”敬业精神可以彪炳史册,实在值得大书特书。. s: z7 e( L8 N, p! f9 @
一个有意义的问题是,我们的各级官员中到底有多少人曾经汗流浃背地在色情娱乐场所奋战过?所占据的比例大致是多少?为官者真的就离不开“色”吗?
- S* L7 ^) b0 i0 u4 e% b9 E5 y' d 二、嫖客和被嫖者关系紧张的问题如何解决?' K/ M7 _5 |4 o$ _% a+ D
有关研究和材料显示,色情场所嫖客与“小姐”之间关系紧张问题一直十分突出。嫖客杀死“小姐”或“小姐”杀死嫖客的报道常常见于媒体。有的因为双方在嫖资上的争端,导致悲剧发生;有的因为在服务内容上发生争吵,最终演化为悲剧;有的因为调戏“烈女”导致悲剧发生。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如今,由于中国色情场所在全国各地的普及(甚至以及蔓延到乡村之中),在色情场所从业的大军日益增多,到色情场所消费的各类“嫖客”也成增长之势。面对这种情况,如何缓解乃至解决嫖客与“性工作者”之间紧张的关系,是我们不得不正视和思考的问题。% {7 E! m5 E7 {5 i1 L- a
三、我们对于在色情场所工作的女性到底应该怎样认识?, l p ~6 t6 b& s
巴东服务员刺死官员事件反映出的问题之一是,嫖客到色情场所是否就能不加选择,随性所欲?
3 a W( Z% R* h& |5 @) c 当前,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女性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被“妖魔化”了,尊严、人格、法律都与她们无缘,**、卑微、肮脏、无耻成了她们集体的外在形象和代名词。实际上,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女性更值得我们的尊重,我们应该摘掉戴有色眼镜,去正视她们,善待她们。
7 s8 Z6 B# N1 m( o! t: Q 对嫖客而言,在色情场所也不能随性所欲,为所欲为。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女性也有人格尊严,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不能随意侵害。有些嫖客在色情场所嫖红了眼,看见女性就欲行事,殊不知娱乐场所也有贞女、烈女潜伏其中,贸然出击,极有可能命丧黄泉。所以,嫖客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到色情场所消费时,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为身家性命考虑,必须仔细加以甄别,方为良策。9 f7 @0 Q4 n4 m5 x: s, ]
四、娱乐场所工作女性的权益谁来保护?9 B" x: }: {9 O: d, a+ N' e" Q
巴东女服务员刺死官员看似一个可以轻易放过的偶然事件,但它背后隐藏的却是事情的必然。当一个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受到忽视,乃至无限制的侵害,暴力维权的种子已经开始发芽。9 t) T! t6 Z5 h
我们看到,娱乐场所工作女性的权益保护问题一直是个盲点,她们基本上生活在一个毫无保障的地带。
# G5 D, V/ {$ s% m: N% c 当巴东官员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欲行侵害时,她内心反抗的意识被突然间激发,于是发生了媒体上报道的一幕。邓玉娇事件我们可以将其视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娱乐场所工作女性暴力维权的一个典型,加以细致研究。我们应该注意问题的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娱乐场所工作女性的权益到底由谁来保护?这是邓玉娇事件的真正意义所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