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9 U- Q" a1 d1 L; j8 w, E5 e1)新梦你的逻辑有严重的问题。问题在于,你的逻辑必须在你特指的语境里面才有效。而你的特指的语境本身就不成立,在三国演义里面,鲁迅确实布置了一个“鸿门宴”,这也确实是个行为,但鲁肃决定的是“发出杀人信号”,无论言合不合都要杀人,而不是决定“一言不合就发出杀人信号”。可见可以预先计划的事情是杀人,这个例子无法证明一言不合是预先计划的。事实上,整个过程也并没有出现一言不合的情况。 9 `$ i6 u( H5 D 5 l2 C# K7 u2 p- l
2、鲁肃命令刀斧手一听到摔杯的声音就杀了关羽。(可见一....就...是一个行为,而不是性格)
7 [5 i' }$ l$ I l& _2)这是新梦你逻辑的第二个漏洞。你找出一个存在的例子,就无限推广。打个比方,新梦举例"关羽的赤兔马是红色的"得出结论(可见马都是红色的);小黄承认赤兔马是红色的这个例子是正确例子,但反对将一个个例无限推广,因为你没有证明所有马都是红色的。" ~4 K0 T! ^- O2 c. e
) f5 f @& J Y1 W& O同理,你找出一个“一....就...是一个行为,而不是性格”的例子,这个例子本身是正确的,但你不能够证明所有的“一....就...”都是一个行为,而都不是性格。 - Q) ~& c7 C/ a$ r. Z n" M1 ~# m$ V* W0 l# k; H8 l4 d( u
证明一个案例的存在,和证明所有案例都是这样,是很不同的。不知新梦能否理解这个意思。 ) f$ ?: K/ U! k5 M" E9 h5 X: I * E) U. R7 i/ {
3、一有烦恼,鲁肃就挠头。(一...就...,表示习惯性动作——规律,而不是性格)
. j5 k7 N. F! E b1 v习惯性动作和性格相辅相成。动作造就性格,性格导致动作。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 g9 m- w2 G# X0 s' V# ?' c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