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newdream 于 2008-11-7 12:28 发表 8 z. r) H0 ~5 I5 L' d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处罚,目前对于人身攻击类的投诉,执法版主在标准执法程序前有一个调解程序,即希望由被投诉人主动寻求和投诉人达成和解。对这个程序的执行,不同的执法版主会有不同的理解,有的可能倾向于机械化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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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逻辑,执法版主只要拖着不办,那就永远不能结案了?( K) a: @- ^# v" {3 b
我认为这个逻辑是错误的,建议修改立法:办理案件的版主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能的话,原告可以要求换一个执法版主来处理。如果每一位执法版主都过了24小时期限,那么原告自动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