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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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ankSoccer 于 2008-10-9 13:15 发表 * A& c" [7 V* T! }( U! e% P
昨天那个封了放,放了再封,虽然在程序上没有错,但浪费时间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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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也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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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斑竹把以前处理的例子列在一个表格里,什么人,什么情况,怎么判决的(要不要处罚)。最好是有三个斑竹之后的处理的案子。 ... ) w& A; O! ~" _7 G6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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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斑竹或其他任何斑竹在处理投诉时是不需要三个人的。一个人就可以。因为只是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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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 H# _& P: \3 V3 K, ]7 e1 M只有在处理在处理上诉实在需要三个人的集体表决。因为那是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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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d% q" Q# D% X那个建立判例档案的建议很好。事实上,我们现在的执法体系更接近英美法系,而不是大陆法系。所以对判例的记录和整理是很重要的。只是这是一项非常严谨而繁重的工作。不知道哪位同志愿意做这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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