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
星岛日报: |" y! _; [/ ^$ @2 c4 ]7 ~3 u' }. }
省府的保险改革受到挫败,高等法院裁定亚省省府的「轻伤规例」(Minor Injury Regulation)与宪法不符。 这条法例限制一些受轻伤人士,例如在车祸中软组织受伤的伤者,保险索偿只能一刀切,以4,000元了事。. o% d5 P% k, X; v6 B
不过,两个分別来自爱民顿及卡加利的女子,代表其他所有同类伤者入稟法庭,挑战该法例不符合宪法。
$ X$ k) B$ i( W( O9 M* U5 Z Y法官在86页的判词中指出,减少对这类伤者的强制性赔偿,等於加重他们的负担,无形中是歧视在撞车意外中的某些伤者。* z" c! J, J+ b. U
代表两个女子的律师指出,她们在交通意外中受到巨大痛苦,理应得到更高的保险赔偿额。
; S! Q4 V; j5 e d8 C1 {' O法官最后同意提高两人的赔偿额,分別是21,000元及15,000元。
$ R, [; x9 N1 C1 k7 u9 O, m+ J* X- {! u8 B$ ]
x) v& e, M" {, r) z9 M省府表示,会研究判词,然后决定是否上诉。而亚省民事律师会就表示欢迎这项裁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