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反感这类文章。闲言碎语地说别人的生活,你又知道多少呢?又有什么资格张贴和评论呢?如果当事人(尽管你没有实名)看到,她会高兴你这样演绎她的生活经历吗?你看到的是十分,还是十分中的一两分? ...
操作理由: 如果反感,您大可不必看这样的帖子。
呵呵,这么小心眼啊? 回帖没有涉及人身攻击,没有下流词汇,你有什么理由删除呢?你的职业操守值得质疑。ANYWAY,这只是不随大流的另类声音和观点,这几句话都不能兼容,只能说明你的肚量和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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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苦乐酸甜,只有当事人知道。离婚这种事情,肯定有相当的无奈和辛酸,被人这样闲言碎语地写着,当事人知道该多难受啊。 / `- C* ?* i/ n X2 S/ m换了是楼主,你愿意别人这样写你的生活吗?谁有没有走窄了的时候呢?朋友相识一场,结果彼此却成了茶余饭后的话题,你们这种叫朋友吗?不要玷污了朋友这个词的含义。9 K7 M g+ A/ m0 j 再声明啊,偶没有离婚啊,偶只是比较有同情心而已。; o7 h( l5 J6 i: z8 E 估计又得被删掉了,哪位回帖的,帮我拷贝引用留底,省得我没处找了。
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12-8 14:03 发表 : {) P$ s4 p8 j( Q0 W S) l* m R 昨天发现打不开网页了,原来ID被封了。 # J/ A: c& h( V- q* u在此通告值班超版,你的这种删贴堵嘴的方式真的是很低级,老杨给你授权,无异于自毁江山。删贴删得莫名其妙,封ID更是下作之极! $ {$ y& q% m7 q" F( K按你的删贴标准以及封ID的标准,移民生活版 ...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8 15:13 发表 / |* e, }* Y7 O$ B/ ^# ]+ ] 8 i) y- C; w! u6 z3 s 1 Z% {; ~. S" O6 u+ T恭喜你回来了。不过俺还是那个观点,删你的帖子俺支持,封你的ID俺反对~
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12-8 15:25 发表 $ x; G& r6 E! c8 ]* F7 P2 B 5 m( L! |$ f' t# T! F( @! O- X ; v! g' n" y1 V; m# z: \是吗?你也支持删我的回帖?那我真得对你另眼相看了。老杨都不支持,你支持? - M% m8 V: X' Q2 z我的回帖客观中肯,当然作者不一定听得进去。 * x7 L# j' u: v9 ?' e+ ~6 |3 G如果你也按这种标准,那移版的帖子就该删干净了!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7-12-9 08:31 发表 ; X Q) l6 f" U7 C个人不赞成随便删贴。既然有硬标准,就要按标准执行。8 E! t! O( B P * s& [3 p' k2 r是非公道自在人心,强权是很乏味的一件事情。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9 02:09 发表 , I }. q! j* P2 g; ^! ]7 T j 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9 02:09 发表 8 _ c6 q. Z) ~: G. @5 N& U 呵呵,你enjoy 了weekend,海鸥写了连载,网友看了帖子,俺多灌了几桶水,老杨高兴的见到又多了些帖子。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
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12-12 14:47 发表 2 j2 E# C* F" P& ]% W( {1 ]1 m ' x& E- [7 t' j& p7 P; _4 A( f/ L7 b; J( P. z. B 你觉得没有输家吗?
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12-12 14:54 发表 - X, Z5 K, a; J" u5 |) } / k z+ [' ]* w + A! S" C' f7 z1 G8 F' M% y) L 看出你存在必要性了,就是给所有人打圆场的。 - T4 b( B* E$ R, Y $ Y% s* A+ V& j" G- v6 D下次,我被人群殴,不知是否能请得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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