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今天闲着 at 2004-12-23 11:50 AM:( n. E( i/ V+ S" R
做自家的工作好办,威胁利诱软硬兼施。4 t& g8 |& F* s8 f( n$ G. t; h
至于看得开,对于我这个年龄,走了这么多年的路,还有啥看不开的事情呢?) `$ G& P1 P7 X- V
早我就捉摸,明年后年的去温哥华,瞧瞧你去!这下好乐,去温哥华,一定要“以眼还眼“: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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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的春天很美,你孩子可能有春假(你LG可休几天)你不会后悔。夏天也很好。. q: x& ?0 o% T, @# \& p8 p
我也很高龄,也磨破好多双鞋了,怎么还时时看不开呢?
Originally posted by 今天闲着 at 2004-12-23 06:14 PM: 0 k C5 y8 |$ K# E- d" X这说明你总是在意自己的鞋,而我总不记得自己曾经穿过或穿破几双鞋。走路要抬头,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千叮咛万嘱咐,不要看脚下,要看长远。虽然这样容易跌跤,但走的长乐,很快就摸索出规律了。我这人还容易好 ...
Originally posted by 阳光下的森林 at 2004-12-23 10:14 PM:2 U. k. c3 ^* ~
我们俩好象相象处不少。从来不能说东西南北必须说左手右手。曾经在一所房子里住了两年都不知正确的方向——那一刻,LG看我的眼神如同看见猪在天上飞。嘿嘿,我们在一起12年,我的笨、我的蠢、我的傻他有太多想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