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拉案其实是一个民事案,所以对于两个当事人的信息公布得非常的少,就连两个人的名字Lola和 Eric都是化名。 但素,江湖传言,此案的男主就是魁北克亿万富翁,太阳马戏团的创立人Guy Laliberté,他不仅是经历上,年龄上都对的上号(就别提有一个法庭剪影里头那个经典的光头了)而且基于Guy Laliberté一贯行事的放浪不羁,我个人认为这个传言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6 g0 d; O- L) Q) G: [ s0 l. H4 M
. k% P+ X y. M/ x- _既然都八到这里了,就干脆来八这个纯血屌丝逆袭的Guy Laliberté君吧,此人干过街头艺人:职业专精是吐火……,领过救济,穷到连一张床都米有。后来通过一个精明的头脑是极有创意的点子成功逆袭。 也是,谁会想得到把动物演员抽出来的马戏团能够如此成功呢?不过有条件的同学,我建议你一生中,一定要看一场Cirque du Soleil 的秀,具体是那一场无关,是非常震撼的体验。 Laliberté君有钱到什么程度呢?他在2009年的时候上太空旅游了,这个有比格的旅游地点花了他三千五百万美元,下来以后他说:这钱花得太TM值了。 7 O4 \. i2 f, a
据法庭资料显示,罗拉在17岁的时候遇到了时年32岁的男方,(不要问我为什么男方没有因为和一个未成年少女有关系而被抓,这个我也不知道)。两个前后一起生活了七年,其间罗拉非常想要结婚,但是男方一直拒绝,用他的话来说:他并不相信婚姻。 汗,为毛所有不想要结婚的男的都是一个调调呢?/ ^8 D- a b8 j
' `! V: D) F6 c1 C& d7 z
罗拉女士,我建议你到书店去买一本“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的畅销书,打开来,大声朗读书中第一章节的大标题“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if he doesn’t want to marry you”。看到了没,他不想要跟你结婚,是因为他其实根本就没!有!那!么!喜!欢!你! ! f: d$ A6 c, p7 x
" B( W% P! z; R+ O0 o' }/ |1 ~3 J( `2 n% t/ k8 P
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应该是,如果传言属实,男主真的就是Laliberté的话,他尽管没有像现在这么有钱,但是当时也绝对是富甲一方了。作为一个商人来说,尽可能的不做亏本生意是生活的第一原则。 罗拉跟男方一起生了三个孩子,跟男方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五年,在这七年里,罗拉从来没有工作过,也从来没有对男方的生意进行过帮助,甚至在七年中,男方无数次的出国进行商务旅行,罗拉一次都没有随行过。然后遭遇了七年之痒,在2001年的时候两个人分手了。 分手以后,男方同意支付三个孩子的抚养费直到成年(这个具体数目不详,但是应该很可观,女方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异议)但是他拒绝支付女方的配偶赡养费,也拒绝分割财产。 其实这个时候的罗拉女士也不过刚刚24岁而已,前男友已经决定抚养共同的孩子了,按常理说,她应该就此收手,趁着年轻赶紧重新开始。但素,我们的罗拉女士则没有这么想,她干了一个也许是绝大多数土生土长加拿大女孩都会干的事情:我要去告他!我要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s4 g8 n1 e& ~# P! y&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