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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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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说过,加拿大人一生无法逃脱两件事,第一是缴税(tax),第二是死亡(death)。然而,据本地媒体近日从联邦税务局获悉的数据,上个财年(2009年)本国竟有33.4%的工作人口不用缴纳联邦所得税(federal income tax)。在今天人人抱怨税率太高的时代,这个消息令不少人十分惊讶。5 U' P1 a6 K E3 N2 F
830万加人免缴联邦所得税
: i$ {, i9 N" l5 y% K& b按本国税法,所有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居民,都必须申报所得税,并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具体交纳所得税的多寡。所得税分为联邦和省政府两部分,于各省的税率各有不同。; a! N C- W& m+ ]/ \' j
据联邦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的数据,2009年本国有830万成年人所缴纳的联邦所得税额(federal income taxes)低于两元,占全国总工作人口(workers)的33.4%。其中,500万人为女性、320万人为男性,此外他们中的有400万人是处于25至64岁的工作年龄。- k( [* O G5 q$ b
不过,加拿大和南面的邻居比起来,税务上减免政策仍然显得不够“慷慨”。据美国方面一所税务政策研究机构透露的信息,去年每年有6900万人、或45%的家庭不用向华盛顿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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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7 _" a. |# y$ p本地注册会计师奎伦(Brian Quinlan)表示,他知道本国每年都有很多人得以免缴联邦所得税,但是从来没有想到数字竟有这么高。他估计,这830万人应都属于低收入阶层。
4 x; v: X1 t+ T6 l当然,这并不是说低收入阶层可以彻底免税,这些人仍然需要支付财产税、销售税、工资税……这些和他们的收入水平比起来,相信负担并不轻。看来,加拿大税法在制定上也并非完全是“劫富济贫”,区别只在多征税还是少征而已。$ V( \( d! \- U% D4 H" g
加国富人几乎不可能享受免税
5 L; Q% T0 O1 q3 G4 Q在美国,一些富人也可能名列“免税阶级”,例如有人从免税债券(tax-exempt bonds)中获得收入,或者从海外获得“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s),这是先按纳税来自国内外全部所得或财产计算应纳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然后再扣除其国外缴纳的部分,其余额即为实际应纳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数额不得超过按照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s9 L. T+ f+ j' `1 q
例如,在去年美国不用缴所得税的6900万人中,年收入在5万至100万的人有500万之多。
2 h! v, K: Z ?1 w在加拿大却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本国的债券收入都是要缴税的,而“外国税收抵免”的数额几乎不可能超过加拿大本地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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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9 l1 R) l4 B# P3 s1 }3 B然而,本国一些成功的业主也确实可以不用缴纳所得税(income taxes)。如果你拥有一家股份有限公司(incorporated company),但是从来不从公司那里支取收入,便可以躲过所得税。/ u7 ^3 k$ W1 D$ x5 t% h
奎伦评论,这个应该不算本国税法中的“漏洞”(loophole)。
1 m9 v7 p# }: `- i8 U! w2 Q8 x F另据满银(BMO)近期的一份报告,大多数加拿大人希望政府能够出台更多的减税政策,特别是和房屋所有权(home ownership)和翻新(renovation)有关的税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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