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提前解除租房合同(12-month fixed term lease),我已经提前两个月通知了房东,可是房东说即使提前解除合同搬走了也必须把剩下的租金全部付清,我查看了我的租房合同中并没有提及这一方面内容,所以想请教大家他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合法该如何解决呢? 6 `1 G' P3 ]/ h3 h0 h* c) I5 y: Y 8 F; u2 E$ c+ i8 N. P% w谢谢啦~~
楼主态度比押金帝好多了,就愿意跟你多说话- B# h- _- B4 \. G)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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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签的一年的term,原则上应该是比按月或者半年的合同每个月房租便宜,但也就要求了你必须注满1年,不然rental office不就亏了?所以不管你提前几个月通知,都是要付满一年的房租的2 w, ]: w- c" ^5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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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好的房东可以跟你商量,但即便是遇上态度不好的房东,你也可以采取转租的方式来帮你自己解决麻烦,只要你找到下家愿意住进来,平稳过渡,那房东我想应该是不在乎到底赚谁的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