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今天的Finance課剛好講Will:1 f4 t2 l" `" U' H7 I) }
目前加拿大普遍的形式有三種,一是English form will:必須有遺囑人和兩個witness的簽名; 二是公證形式 will,有一個witness簽名既可,原件要留公證處(這個應該是有律師);三是holograph will, 只要是立矚人手寫的就行,不要求一定有witness簽名,似乎適用於飛機失事前的那些關鍵時刻。 $ E. g. E3 m* x3 G9 S# R* k R2 o' u ^8 p' R8 g- b0 Y6 L @
所以,不一定要有律師在場。但老師也說了,很多人會選擇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