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从另一方面说,那些整天放圈套,等人往里钻的人,一直在拍手看笑话,他们为什么不该被惩罚? ...- \' L$ B3 X c3 H: d
紫光 发表于 2011-2-2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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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个现象的确存在,你的动机我也不反对。我只是提醒你要渐进,而非冒进。具体到你手中的权力:执法版主是有立法权的,你可以把你认为不合理的规则加以修改啊。 5 E& @, H+ G y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 ~ k. S. P. l" V5 r5 z
这个连接是如何制定新程序或修改旧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