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Fontainebleau

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复制链接]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1-2-1 20:58 编辑
) G* B$ J1 |- I6 h/ J$ o/ B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H% S2 p6 n5 m; U4 s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 G; m+ i, c# s6 ~, G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 .../ k; S- P& x* Z) `8 d% J$ R' b$ M5 q4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0:23
; E. E0 Z2 z% f/ w
1、因为其他两个帖子是多余的,一个足以判十三少死刑,再多两个也是死刑。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u0 n  P' `" Y  h, D$ ]9 V& `
2、之所以在这个帖子里处理,是因为我在他每一个帖子里已经警告过了,不要刷屏。在我作出口头处理后,这个帖子变成他最后一个新帖。如果我不口头上对他进行处理,今天的闹剧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场。我曾经想过自己发起公务投诉,但是鉴于上山打老虎一贯的表现,加上我不能确定还有其他执法也在,不一定会有效果。而且这个案子是超版先执行永封之后解禁移交的,本来就没有先例可循,作为执法,我必须选择一个方式控制局势。9 S7 ]1 ]7 d; s6 r- i! M( @1 o
3、依据很简单,版规虽然没有规定投诉人必须与被投诉人相关,但是应该遵循投诉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原则,既投诉人的投诉是善意促进网站健康发展。比如老杨的投诉。否则执法根本没有精力处理。任何人看到任何过激言语都投诉的话,那会是一个什么场面?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1、从理论上说,其他两个投诉并不多余,假如一个投诉被否决,另外的投诉当然就应该处理。在第一个投诉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其他两个投诉多余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r$ u% G, t* J6 B
2、你的解释也很难成立。首先,你在他的帖子里进行裁决根本不可能控制局面,因为他仍然还可以发帖。其次,你没有解释你究竟是认为你做出裁决的帖子究竟是否他的相关贴,如果是相关贴,你是没有任何理由判罚他的。最后,有无例可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则,如果符合规则,你可以创出一个例子供后人参考仿效,如果不符合,怎么说都是不应该的;3 P. b% V5 t6 c
3、“投诉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原则”规则中有吗?如果是新加的,是否有足够的说明:善意第三人原则定义,善意第三人原则判断方法和执行办法。如果没有依据,那么就是超越了规则的授权,这就不应该是执法版主可以做的了。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执法,我想请你们明白,你们是受大家的委托按照执法版主规则的授权来管理执行规则,请不要超越委托。维护正义的事情,让立法的人做;如果信不过网友群体,让圣人、超人和神去做吧,他们才是万众景仰的真理和正义的化身。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我觉得Z指出的都是很致命的地方;
3 i; U6 u1 a. W1 c$ g8 {紫光三人新上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发现问题要及时改正,不要拆了东墙补西墙;勉强为自己辩护很被动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1-2-1 21:20 编辑 8 E* }& K9 e/ N8 _' p
1、从理论上说,其他两个投诉并不多余,假如一个投诉被否决,另外的投诉当然就应该处理。在第一个投诉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其他两个投诉多余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 g. Z0 M* G( @/ t- {* [3 G; f2、你的解释也很难成立。首先,你在他的帖子里进行裁 ...
8 L! U5 I$ b, F  c, h" k  B+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1:03

/ Z& j" ~# b" s1 l+ E1、多余,因为从接了这个案子我就知道其他两个没有必要了。这是一个基本的判断,你如果觉得非要走走过场,我也可以走,但是浪费时间、精力。
: u; w( S' @" h+ K. B- B" H2、请你不要忘记站务讨论也是一个板块,作为斑竹,我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板块的基本运作。
8 ?: Z" |6 W1 g* A* V: S而且他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藐视法庭,一般藐视法庭的行为,法官有权利紧急处理。我的处理是留有余地的。其实作为一个一般斑竹,我也有权直接封他。
! A! J6 N7 F5 ^1 _8 R( t3、这一点按照一般情况处理,没有版规规定我必须接非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投诉,也就是说我有不接的权利,这属于法律上的普遍性认识。比如你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说某人骗财骗色,你去法院起诉当事人,法院未必理你。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1:29 编辑
5 p( {! q. A8 `( i9 |" w* o# u7 y; ?
1、你代表了其他两位执法版主,如果你可以这样,是否表示他们是多余的?
8 `6 y$ a; S" W6 k: E5 N% e2、我知道你没有封他,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他继续藐视法庭,所以请不要再用这个理由来解释你的行为。但是你却在一个不恰当的地方和场合做出了你的审判,仅此而已,而这点确实超越规则授权的。另外我再明确一点,我对你们的判罚本身没有任何意见,所以你封不封他我没有任何意见,有意见的是你没有按照规则来做这些事情,让你们的判罚让人非议,这是我很不希望看到的。
1 Y( J$ H# n+ ?: t  H: w3、版规对不予受理的投诉有明确说明,这表明在此之外的投诉,执法版主都必须接,这是执法版主的义务。执法版主并没有不接符合规则要求的投诉的权力,否则,执法版主可以一直不接下去,或者选择性的接,如何保证公平?那还要执法干什么,还要规则干什么?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1、你代表了其他两位执法版主,如果你可以这样,是否表示他们是多余的?8 f  i: y- F9 |: u, K$ O, E
2、我知道你没有封他,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他继续藐视法庭,所以请不要再用这个理由来解释你的行为。但是你却在一个不恰当的地方和场合 ...
5 ^1 E( C- }5 M. \0 W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1:25
1 ]! |+ w" i, @* C9 H
你认为不合理,发起弹劾,我的初衷就是牺牲紫光成全一个公平、正义的网络环境。
0 l, Y. z  i. O% ]  |  y0 X1 I请不要客气,因为有些事情,不这么来一下永远改不过来,说三到四的人太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认为不合理,发起弹劾,我的初衷就是牺牲紫光成全一个公平、正义的网络环境。% I: \7 v8 L& p4 s( ?1 n7 z6 a, p
请不要客气,因为有些事情,不这么来一下永远改不过来,说三到四的人太多。
  B5 `/ |+ \9 R3 g( L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1:33

2 _$ K/ n! f) C, n/ O# J请先告诉我一下,弹劾执法版主算不算捣乱贴,算不算不尊重执法版主,会不会被处罚?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算,也不会,去发吧。
鲜花(1015)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5 a2 z8 q6 ~2 F) _/ Z9 |
' P. u  Q/ x6 c  R. a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9 D- A! g9 F) o3 n: s& b1 o: ]

5 h% n9 a$ ]! j2 {; a) X7 E5 Y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z+ O6 i% m# P.......1 s) |# C6 k% X* ~7 C8 U& _
Fontainebleau 发表于 2011-2-1 19:05

3 u6 ~/ v* v  K. b% s9 I- yFontainebleau 你的愿望是好的,希望主持正义。其实哪个人不愿意站在正义的一边呢~~~
' Y5 Z: x  f; i问题是,你怎么判定这是正义,你感觉到的正义和和其他人感觉到的正义有区别吗?) h, y& b* }4 a
也就是说对网友你是如何区分谁是江姐、谁是浦志高,谁是陆谦谁又是林冲?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
0 C% c# z, h3 U" T% J( W5 _3 y" l! ?" z( T( }2 k3 M
楼主的帖就是一个词
! s* A! f2 I9 H% u7 p4 y
5 v4 c# q/ H4 `. j# V十三少随便用粗话骂人,居然被楼主视作好人,这样的正义标准,谁还敢相信楼主。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
2 S5 _8 P7 p( W/ c7 N7 K
4 Q8 b  \! ?7 A楼主的帖就是一个词
4 l' W" P2 E& U2 s5 p+ o! |+ O) ?, Z
0 Q) x- b# F" V7 a1 n5 U十三少随便用粗话骂人,居然被楼主视作好人,这样的正义标准,谁还敢相信楼主。, M# Y+ [4 m1 h% u+ O# A6 Z
上山打老虎 发表于 2011-2-1 21:49

$ n9 ~; ~3 M/ i  t& }+ O你又一次在无关贴中发言,你好像也是前任执法,这叫知法犯法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e9 T6 I$ a$ \0 L  q2 B“
, V0 z/ \( |6 g# H$ ^4 ?" ?4 s9 a
是不是相关帖啊。紫光看看。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e9 T6 I$ a$ \0 L  q2 B“
8 {% B7 r0 y" f) m
" L) @, t; R0 {- l- V是不是相关帖啊。紫光看看。+ N! l$ p  X+ r+ Z; J$ D1 I9 Y
yingxiy 发表于 2011-2-1 21:58
# Z$ i* L7 t+ R& x* @
不相关,因为他现在案件在身。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山老虎也曾经当过执法版主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相关,因为他现在案件在身。
( ]7 t  t' [9 g+ i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2:00
  X  n! `8 P$ {# t/ f
请你去读版规。虽然版规已经是浮云。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请你去读版规。虽然版规已经是浮云。' C$ P8 N" a+ j3 E$ o
yingxiy 发表于 2011-2-1 22:11

8 y" b+ f8 y8 h3 f他有案在身,就只能在与案件相关的帖子里发言,你去读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8 R5 Z" a( c/ d& J' x0 H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U/ B2 C4 b! m& d7 E+ [3 k1 {/ R
% M- w$ q& T$ T' F4 a长老会?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危险的开始!!!/ ?( V" ~" R7 Q* f* a7 g
或者干脆不要法规,执法了,就是普通网络,大家什么都可以说。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枫丹白露( ~7 {6 @5 w. \' e) C- C3 @* V
你还在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ainebleau 你的愿望是好的,希望主持正义。其实哪个人不愿意站在正义的一边呢~~~7 C: B% w. D/ c4 P; M
问题是,你怎么判定这是正义,你感觉到的正义和和其他人感觉到的正义有区别吗?3 }1 z, T+ K8 m
也就是说对网友你是如何区分谁是江姐、谁是浦 ...
+ x) R/ v" d, _; evilna 发表于 2011-2-1 21:43
; X0 O: u/ G- w" [: ^  \2 G
鲜花(12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唉,中国人还是喜欢走人治的道路, 尽管这次的人治有"正义"这扛大旗.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唉,中国人还是喜欢走人治的道路, 尽管这次的人治有"正义"这扛大旗.: q% e1 A% P- M. r6 o+ [
八千里路云和月 发表于 2011-2-2 00:14
: j5 K7 A; T$ W

9 L5 F$ c1 @( B  D人治,那个封建帝王不提倡人治?那个提倡人治的人不抗一个“正义”的大旗?
( m% o6 {# w* `) W5 \  r! ?
* Z: S; i3 d& ^/ b4 S; T) E; V其实,说道‘正义’;谁是正义的化身?只有神是正义,是真理;如果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代表了正义,那么这个人恰恰就是个魔鬼,这是来自魔鬼的欺骗。 这点,紫光内心中非常清楚
鲜花(114)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年了~~+ d! j) a+ z. U+ [% `+ p
新年快乐~~
* a6 Z& \2 t+ G0 ~ xinnian.gif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2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人治,那个封建帝王不提倡人治?那个提倡人治的人不抗一个“正义”的大旗?. d) O9 A; A3 [" q! v; y. p1 k4 e; r

$ l7 J  W; u  P其实,说道‘正义’;谁是正义的化身?只有神是正义,是真理;如果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代表了正义,那么这个人恰恰就是个魔鬼,这 .../ ]/ q1 h* d9 d$ x0 q( P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2 07:26
/ o: Q, a! {7 s0 n8 R; z9 t
我自己很清楚我在做什么,我不是在推行人治,而是对现有的死扣条款提出质疑。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了多少遍,质疑是立法的事情;我不反对改革法律,但是在新法律出台之前,执法者当然只能按照旧体系严格工作。: C/ R; |8 R% W& H0 K$ f1 ^
我觉得你一直企图混淆这两个概念,取得一些人的同情。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来灌水的,嘛正义不争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8-18 22:13 , Processed in 0.179355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