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初的人類歷史中,上帝禁止亞當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並且警告他,如果他吃了,那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這警告中有一清楚的含意,假如他順服上帝,上帝就會應許他吃生命樹上的果子,他也會得到永生。神學家瞭解這個事實,他們說上帝與亞當立了工作之約,而這個約並不只是上帝與亞當一人所立,在此約中,亞當乃是盟約之首,代表著全人類,因此他的犯罪就影響到全人類,上帝就把亞當所犯的罪債歸給所有的人。「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羅五18)。) U! ^3 z {5 m& w9 @&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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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犯罪以前,甚至在創立世界以前,滿有恩典的上帝就為人預備了救恩,在永世裏訂定了恩典之約,在此約中他另立了一位代表者、盟約的元首來作成選民得贖的一切必要事項,這第二個亞當不但為人的罪完成了救贖,他也履行了頭一個亞當應該履行,而未能履行的一切事。藉著他完全順服上帝的律法,為上帝所賜給他的人賺得了永生,上帝就將他的義歸給了那些人,由於一人的順從,眾人就都成為義了(羅五19)。4 E, ?2 K/ M0 K0 o; q9 N' Y# t @&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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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亞當比頭一個亞當的榮耀更大。頭一個亞當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亞當乃屬天(林前十五47)。頭一個亞當雖然是按著上帝的形象所造且甚好,但仍有犯罪的可能性,而第二亞當雖經過嚴厲的試探,卻沒有犯罪。頭一個亞當犯了罪,且將罪帶給全人類;第二個亞當因順服而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為新人類,即上帝的教會,確保了永生。頭一個亞當被造,成了一個有靈的活人;第二個亞當卻是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可以說為了這些理由,聖經說救主是末後的亞當,而不是第二亞當。他完成了頭一個亞當所不能做的事,他成就了完全的義與永生。 + j* Y! x; a$ n5 [( H+ Y $ o9 r' _7 h8 g, v 4 m' G( ]. p, ^ S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