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 }4 S' Y W2 T* a 通过对培训消费者的调查,我们发现消费者在参加培训时所遇到的权益受侵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消费者所付出的资金无法与自己从培训机构获得的培训效果相匹配,比如消费者在参加了培训课程后,发现教育机构所提供的培训与其宣传内容不相符,或者课程开始一段时间后感觉课程并不适合自己,却由于与培训机构之前签订了“霸王条款”,而无法退款。从众多的培训消费纠纷案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培训机构都会与消费者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先不说这种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就是上面的条款中也存在着种种不合理。比如,许多机构的协议中都有这样一条约定,“如因学员原因造成的中断培训或缺课,本机构概不退款。”该条款看似非常合理,但实际上,机构通过此项条款,完全逃避了其自身需要对课程的内容、课程效果所负的一切责任,也就是说,学员即使对课程不满意,也与机构无关,机构不会退款。并且,有的机构签定的协议是培训方单方保存的,即消费者的权益一旦受到侵害,根本无法举出任何有效的证据。而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课程时,难免会被培训机构的宣传销售人员忽悠的头脑发热,于是在签订协议时基本不看协议内容,签完了也不注重协议的保留,一旦权益受到侵害,要么就是被协议上的霸王条款所限制,要么就是无据可证,因此才能使违规培训机构如此猖獗,而且,在培训市场中,很多正规的培训机构也会在协议上做些文章,只不过他们与消费者之间存在冲突的可能性较小一些而已。# x2 J: U2 }' H- E6 D#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