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

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9 T: y6 F9 c4 I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 E8 `8 `: x* I8 G, \0 Z( \
6 W t% p5 K. f4 p ] t
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 h8 ]2 s* F" z( k' X
& _5 E5 [6 E/ Z" j; M能 理 解
- k( @. [: K b4 k9 W; j9 |7 T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5 D1 J, Y6 N7 g" U5 g
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2 S: z* ]5 E) L) |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T0 }- m- Y) W h, ?! s8 |
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