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原帖由 扁舟 于 2008-12-25 01:18 发表 3 S: B1 ~7 v6 l9 a问题:对网站的管理,严格到什么程度合适,如何处理,没有达成共识* N7 M1 f: |2 D6 S 0 A% U& v# c5 t$ C/ f 建议: 4 r( E4 ^ q5 q% d# Y1 解封八路、长城、黒户、高潮 : m- i# K7 H+ |' ]( F. K" I2 重新讨论网站管理理念与法规、执行办法 2 i$ e: ?3 V4 g+ L3 新办法出台之前,管理主要由各级管理人员以删除攻击言论为 ...
原帖由 扁舟 于 2008-12-25 01:18 发表 / Z7 b2 v$ o* V1 p, y: f问题:对网站的管理,严格到什么程度合适,如何处理,没有达成共识 8 I! J2 [: K6 f0 v6 f3 @/ Q " C) v+ q0 n6 z+ a+ I建议:/ l, [1 @" D+ l/ F4 w7 U/ `* z 1 解封八路、长城、黒户、高潮 ) r! e4 }. f6 T1 v) @2 重新讨论网站管理理念与法规、执行办法* r7 }7 ~# n W) b2 V/ v5 T 3 新办法出台之前,管理主要由各级管理人员以删除攻击言论为 ...
原帖由 老杨 于 2008-12-25 12:40 发表 7 V2 K+ @, j6 F8 h3 C1 a 大约两个月前,我曾经请站务讨论的版主们搞一个制度出来,核心思想是让各版版主负起责任来,对于一些违规帖子先删除,短信通知发帖人要求不再发表类似帖子,以便保护发帖人,减少投诉。可惜,这个制度一直没有写出来 ...
原帖由 老杨 于 2008-12-25 12:40 发表 - @) C8 ~( _* z* Q大约两个月前,我曾经请站务讨论的版主们搞一个制度出来,核心思想是让各版版主负起责任来,对于一些违规帖子先删除,短信通知发帖人要求不再发表类似帖子,以便保护发帖人,减少投诉。可惜,这个制度一直没有写出来 ...
原帖由 风之谷 于 2008-12-25 16:54 发表 c m5 W+ V2 I0 S5 K, K同意楼主建议.删除攻击性言论应该是避免恶战的有效手段之一. ' I. {( L$ h9 [- _0 Q) Z" Q+ N$ m$ \6 T- J: f8 d* H# e 板主应该不只是灌水的工具,应该确切实施管理功能,可以有效删除恶意言论和有争议的贴子, 恢复报告功能,不要把矛盾放到桌面,引起恶意跟贴.
原帖由 扁舟 于 2008-12-25 01:18 发表 + J% Z8 [6 T+ _ 问题:对网站的管理,严格到什么程度合适,如何处理,没有达成共识( Z* H7 U* Z( H7 Z8 U4 z) g- Q# S . R" \7 C. v( J) @, }$ I! v 建议:. M. [1 A+ @2 f! z' i5 S 1 解封八路、长城、黒户、高潮 0 y! d5 s" j5 s- Q2 重新讨论网站管理理念与法规、执行办法 3 S+ R9 D, y% E$ `3 新办法出台之前,管理主要由各级管理人员以删除攻击言论为 ...
原帖由 smallhill 于 2008-12-29 12:12 发表 ! J& H. \( f. v 从爱网这两天的争论,就可以看到中国的缩影,什么叫有法不依,什么叫人情,还可以为了解放几个ID再出台新法规。法规、法案天天新,和国内何等相似,人大天天出新法,然而中国的法治却一点没提高。 8 H9 Q( z. R1 d $ O7 W% B4 U9 N3 R既然大家总觉得 ...
原帖由 smallhill 于 2008-12-29 12:12 发表 * W; ~8 K$ R" I- O9 B, I 处罚可以定禁言一天、一周、一月直到一年,如果觉得需要严格到死刑-永封ID,那么就执行,不要搞的改来改去。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8-12-29 13:11 发表 ' r6 |% _/ P: c2 U, @: W) q3 V8 m# Q$ X; ] d0 {( G! ] 新梦版主当日的确有这个提议,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原帖由 smallhill 于 2008-12-29 13:55 发表 ; Z) Q0 E# A; i! H8 I, P 为什么不了了之呢?6 |3 q1 t% s9 i* i+ a 大家天天在网上说中国政府如何不民主,如何没法治,不如大家多讨论讨论怎样在爱网上能够做到民主和法治不是更好。很多事情,大家心平气和的讨论不是好过相互骂街吗。+ ^* H6 X5 {# l) D$ m+ _
原帖由 newdream 于 2008-10-14 12:50 发表 ! C6 ?- O6 m" E* u5 ^! H% Y 2、关于处罚条款,个人认为有值得修改的地方。目前运行的处罚条款比较严厉,主要是因为上个月在时事政治版有多起较大规模的人身攻击事件。现在由于该版分家,情况已经有了改变,因此严厉的处罚似乎已经不合时宜,个人建议修改为:第一次,3天;第二次,1周;第三次,2周;第四次,1月;第五次,永久封。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8-12-29 14:35 发表 5 x; e4 g' }1 o & v+ K# |# z4 n% f, |) x& S为什么不了了之,这个兄弟我也不明白,似乎新梦版主觉得有点过于大动干戈吧?当然,这也仅仅是我的猜想,具体为什么还是只有新梦版主自己才能说清楚吧。 0 O% r+ r7 t/ m- B. } U! [8 R. b# m& x 要通过新的条款,要走很复杂的立法程序,说白了就是全民公决。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4-9 11:52 , Processed in 0.262996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